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7956.7-2019
消防车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Fire fighting vehicles-Part 7:Pumper fire fighting vehicle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技术要求5试验方法6检验规则7包装、运输和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消防车的分类及型号 18附录B(资料性附录) 供水系统的组成 6[附录C(规范性附录)供水系统附件要求 20 22
前言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一第5部分:气体消防车:一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第14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 第17部分:排烟消防车;一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新兴重工湖北三六一一机械有限公司、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永祥、刘激扬、陆强、杨海铸、万明、张保国、苏琳、傅建桥、张建明、郭峻秀.
消防车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1范围
GB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泵浦消防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泵浦消防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GB4351.1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6245消防泵GB12514.2消防接口第2部分: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GB19156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6245和GB7956.1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7956.1一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泵浦消防车pumper fire fightingvehicle
主要装备消防泵,不配备灭火剂罐,直接利用水源灭火或供水的消防车.[GB 7956.1-2014 定义 3.1.9]
3.2
出口压力不小于0.2MPa、流量不小于2001/s,由吸水模块、增压模块、水带敷设装置及供水附件组成的系统.
3.3
远程供水系统long-distance water supply system
出口压力不小于0.2MPa,供水距离不小于3km,由吸水模块、增压模块、水带敷设装置及供水附件组成的系统.
3.4
远程大流量供水系统large-flow and long-distance water supply system
同时满足远程供水系统和大流量供水系统要求的系统.
3.5
吸水模块absorbentmodule
由动力单元、浮艇泵等组成的装置.
GB 7956.7-2019
9'增压模块hoostermodule由动力单元、增压泵等组成的装置.
3.7水带敷设装置hose-laying device 用于敷设和回收消防水带的装置.
浮蟹泵floatingpump自行浮于水面的吸水消防泵.
增压泵booster pump用于将消防用水增加压力进行输送的消防泵.
3.10自行走机构self-walking device 利用自身动力和传动系统自行变化停放位置的机构.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泵浦消防车(以下简称泵浦车)除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 的要求.4.1.2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分类及型号编制方法参见附录A.4.1.3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供水系统组成参见附录B.4.1.4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供水系统附件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4.2整车要求
4.2.1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底盘燃油箱容量应满足行驶100km后在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2h;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底盘燃油箱和附加燃油箱容积均应满足行驶100km后在额定流量和出口4.2.2泵浦车应有发动机转速控制器,并能保持稳定的发动机转速,操作人员在消防泵操作处应能看 压力下连续工作4h.清压力显示装置、消防泵转速显示以及其他指示器,4.2.3泵浦车各自动控制机构应有应急控制装置.4.2.4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处应提供压力测试接口,接口规格为M10×1.5mm的外螺纹,螺纹长度不小4.2.5主操作面板区域离地1.2m以上不应有大于65mm的出水口. 于15mm,接口位置应便于外接压力表的安装,并标注标识.4.2.6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吸水模块和增压模块如采用电启动模式,应设置外部蓄电池充电接口.
4.3操作说明和标识要求
4.3.1操作面板应包括以下内容:
a)消防泵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数值及操作说明:b)消防泵出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不适用于吸水模块:c)消防泵进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不适用于吸水模块:d)消防泵流量显示,仅对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