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HSE 员工安全手册 Employee safety 2024.01
目录 生产安全篇 贰 生活安全篇 交通安全篇 肆 食品安全篇
壹 生产安全篇
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安全 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 本方针,是国家对安全生产工 作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原则.
《安全生产法》对这个方针进一步予以明确,进一步明确了 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 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
号:753542415428 业.电 :21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 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 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 陷.
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 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 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 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 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作作业特点需 要的其他条件.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 从事特种作业 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