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标准化实施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化、区域化、标准化、信息 化、国际化”的发展策略,规范项目管理制度,统一项目基础管理模 式,理顺项目管理职能,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效率,依据股份公司 《项目管理手册》(以下称《手册》)等相关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国内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是局标准化管 理推进过程的重要环节.
(国外项目可参考执行) 1.3 管理原则 顶层设计原则:项目管理标准化由局统一规划,自上而下,保证工作 标准上下一致、统一实施.
系统联动原则:项目管理标准化实施过程中,企业各层级、各部门、 各专业、各业务流程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上下联动.
信息化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和盈利水平,实现 过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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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原则:贯彻执行《手册》,发挥企业标准体系的整体功能, 运用PDCA循环法,确保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2 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项 自管理标准化工作在局项自管理标准化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并展工作, 归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自管 理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各自负责分管业务方面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 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工作.
局属各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管理标准化 工作的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 管理内容 3.1 管理目标 全面实施《项目管理手册》,实现项目从启动到撤销全过程管理的标 准化.
3.2 管理机构 3.2.1 局 项目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决策机构为局项目管理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工 程管理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标准化的日常工作与联络,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工作.
3.2.2 公司(区域公司) 公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管理委员会,作为标准化 2/9
实施的决策和实施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3 项目部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管理标准化的实施.
3.3 管理流程 3.3.1 总体管理流程 项目标准化管理流程起始于项目的启动,包括了项目从启动、投标、 策划、施工过程、竣工交付、保修等项目全过程管理.
绩效考核贯穿 项目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
业相关职能部门 会业相关职能留门 场管理 相关职能部门 门 日 项目管理标准化总流程图 3.3.2 项目启动 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应组织做好拟投标项目信息跟踪、业主考察、内部 评审、投标前项目策划、投标报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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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招标文件,市场营销部门应按照相关招标程序进行评审,决 定参与投标后,应由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托人签发《项目启动令》(格 式详见《手册》,表格编号:CSCEC-PM-0101),该项目正式启动.
3.3.3 项目投标及签约 项目启动后,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应组织招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编制 及评审、领取中标通知书(如中标)、投标总结等工作,对项自基本 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和确定项目实施风险,分析项目现金流量, 制定投标策略,编制投标文件.
同时,项自启动后,市场营销部门应 及时建立《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表》(CSCEC-PM-0102).
工程开标 后,市场营销部门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完成《工程投标总结表》 (CSCEC-PM-0204).
3.3.4 项目策划 项目启动后,公司应组织进行项目策划、项目组织管理和项目责任书 签订等工作.
3.3.4.1项目策划管理 项目策划分标前策划和中标后策划.
在项目启动后(收到招标文件), 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商务部)应立即组织并展项自投标策划编制工作.
工程中标后,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填写《项自策划任务表》(CSCEC PM-0102),发放至相关职能部门,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编制项目策 划书.
拟定项目管理团队宜参与项目策划.
项目策划书应进行评审论
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局工程管理部门可根据工程重要性和管理要求,组织局级项目策划书 评审及备案.
3.3.4.2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启动后,即在项目投标策划时,人力资源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根 据招标要求,并按照中标后人员能够到位的原则,确定拟任项目经理 及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中标后,人力资源部门正式任命项目班子,组 建项目部.
项目部依据《项目策划书》组织人员进场.
项目部组建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部主要人员包含但不限以下人员: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总 工程师、安全总监、质量总监、商务经理,且必须为符合局人力资源 聘用要求的职工.
2)项目部主要人员的聘用必须严格执行局相关报批手续和管理流程.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本)”.
4)项目总工程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局相关文件要求, 有注册建造师资格者优先使用.
5)项目部其它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相关要求,取得相应专业 职业资格的优先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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