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 规格 计量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名称 型号 单位 单价 金额 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 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 元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 承揽人 鉴(公)证意见: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法定代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账号: 账号: 经办人: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