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项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湖北省公路项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7年电子化第一版)
编制人员名单
编制领导小组成员:
赵康林 姜友生钟鸣 周显发彭建光
编制人员:
彭耀军 张雄胜 王林刘涛李智溢李超超夏慧文
审核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永红 王延伟 王雪飞方俊吕文红朱红刘继勇 苏德俊 李兵张珺张维齐黄敏
使用说明
一、为了提高湖北省公路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推动公路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有关专家编制了《湖北省公路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电子化第一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8、《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
10、《基础设施和共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第25号令):
11、《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12、《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
13、《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
14、《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批复方式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6)1818号):
1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
16、《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
17、《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财金(2014)156号):
1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1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
20、《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
21、《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
2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6]2851号):
23、《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建[2015]111号):
2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交办财审(2017)173号).
三、《示范文本》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分析湖北省公路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电子化招标的特点编制而成,适用于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收费公路项目,操作模式主要考虑了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其它项目和其它模式可修改、补充相关内容后使用.
容.如果填写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示范文本》第三章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内容.如为准.
五、本《示范文本》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以下均简称:PPP项目合同)是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发改投资
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相关规定完善,结合公路项目特点编制.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操作模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
六、本《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多个章、节、条、款、项、目,是供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的:在相关条款后加括弧并用黑体倾斜字体说明了相关条款内容的适用情形的,招标人也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七、《示范文本》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处,除有特别规定外,均指要求投标人加盖CA数字证书中的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八、术语定义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2.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九、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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