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
贵州省水利厅
使用说明
一、《贵州省水利工程标准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编制.
二、《贵州省水利工程标准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总承包招标,其他水利工程总承包招标可参照使用;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接助资金的项目,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 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设计一施工总承包(D-B)、设计一采购总承包(E-P)、采购一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三、《贵州省水利工程标准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标示的为选择项目,供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选择,以空格或下划线标示的,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也可以直接引用或修改完善已有的示范性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线上用“/”标示;“”、空格、下划线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必 要的勾选、细化以及补充;除“提示1”明确可以增加补充的内容以外,不得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已约定的内容矛盾.文中标注为“提示1”的文字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划除.
四、招标人按照《贵州省水利工程标准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应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指定媒介名称.
五、招标人根据《贵州省水利工程标准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编法前附表”中对其补充或修改,当正文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补充完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分值.
进行补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范(标准)及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九、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使用.
十、《贵州省水利工程标准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国家、水利部、贵州省水利厅关规定和水利行业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修订情况及时进行修改.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贵州省水利工程标准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贵州省水利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jgzzywyb@
固投代码/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