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家具名称 商标产地 规格型号 主材/面料辅材/五金边材状况颜色数量 单价送货费: 元,合计(大写): 拾 仟 佰 拾验收合格 万 买 元 元验 收 口货款两清 方 实际交货时间拒收及原因: 口问题及解决方案: 送 年 月 日明 员 货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题附(家具使用说明书》,达到《家具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执行标准,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口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口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 %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口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 元的定金,余款 元应在 元的预付款,余款 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 元应在 时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口买方自提/口卖方送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指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
第五条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黑龙江省家具商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执行,卖方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六条遗约责任:(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 %的违约金,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迟延超过日的,守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二)经国家认可的家 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三)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中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口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口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主办单位(章):住所: 住所: 住所: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黑龙江省家具商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节选)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的家具商品经营者售出的家具商品发生消费争议,按本办法解决. 第三条家具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第四条家具商品销售实行信誉卡、三包凭证和价格标签制度,做到一件一卡一证一签.第五条家具商品三包有效期为二年.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有效购货凭证或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
第十一条家具商品出现下列情形属于发生严重质量问题:
(一)木家具断桦、局部变形、结构松动、木料生虫.
(二)金属家具焊点断裂.
(三)竹家具、藤家具、石材家具开裂,石材家具覆膜脱落.
纹断裂. (四)弹簧软床垫弹簧刺出、断簧、严重塌陷,沙发结构松动、构件断裂、坐簧场陷、木料生虫、皮革面断
(五)塑料家具构件断裂影响结构强度.
(七)各类家具商品出现明显的油漆脱落,覆面材料剥离,影响外观的.
(八)各类家具商品不符合卫生环保要求,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的.
第十二条家具商品自交付消费者之日起3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货或修理. 第十三条家具商品自交付消费者之日起30日以上、60日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第十四条家具商品自交付消费者之日起60日以上、三包有效期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换货.
第二十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可实行有偿服务:
(一)消费者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非承担三包责任的修理者自行拆动、修理造成损坏的.(三)无三包凭证、信誉卡或其他有效凭据,且没有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该家具商品购自何处或者无法证明该商品是在三包有效期以内的.(五)销售后的家具商品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四)消费者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六)出售时已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存在质量瑕疵,并在信誉卡等有效凭证的显著位置上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七)超过三包有效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