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 340. 10 C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浸水保温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GB99531999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 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及国际海事组织(IMO)A689(17)决议:(教生设备的试验)(1991),对GB9953-1988《保温救生服-技术要求)、GB9954-1988(保温教生服-试验方法》选行修订的.本标准编写格式与国家标准要求一致,在技术内容上与国际发展相吻合.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水产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秉维、周亚新、马内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代誉GB9953-1588 8951-566 89
Immersion suit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侵水保温服的类塑、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记及包装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设水保温服的制作及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标准都会被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股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038-1983船用导航仅器运输包装技术条件
3术语
3.1授水保温板
帽(可带有面翠)、衣、裤、靴、手套等水密连为一体(手套亦可不连接)的具有规定保温性能及浮力性能的教生服装.
3.2绝热蛋浸水保温服(B型)
用保温材料制作的,其保温性能满足4.4.1条要求的浸水保湿胀.
3.3非绝热型授水保温服(B型)
用低保证材料制作的,其保温性能仅满足4.4.2条要求的浸水保温服.
4技术要求
4.1材料和规格
4.1.1漫水保温眼的材料应具有防水性、保温性C材料的热导率不大于0.25W/(mK))、耐温性、阻燃性,耐油性,及规定的强度,可为单层或多层复合量,且必须无毒、无前微性气味,不会国海上空气、海 水、涉水、油及真菌的影响而无法使用,
4.1.2浸水保温服的外表面在日光下应是橙色.
4.1.3设水保温服的重量应不大于7kg,规格应同时满足身高为1.60~1.80m人员的使用要求.
4.2结构
4.2.1服装胸前应设有能承受3000N拉力的教生吊环(扣),
4.2.2服装腰部应设有不易失落内存物品的应急口袋,内装1.5m细素一根(下水后人员编组连楼 用),教生晴第一个(用细索与服装牢图连接,带有封闭面罩),对于具有浮力无须加穿教生衣的其应急口袋内应配置认可型教生衣灯一个(其有不小于0.75cd的光强:能提供0.75cd的光强至少8h的光
4.2.3股装附、病,度、背部应水久性附有认可叠反光材料,每块面积为100mm×300mm,总数不少于5块,
4.2.4朝子与身水密连接.
4.2.5手套可为5指型,至少应为3指型.
4.2.6服装的密封拉锁(链)应使用不锈材料制作.
4.3浮态、稳性
所形成的浮态与稳性应满足下列要求(不具有浮力的浸水保温服,在加穿教生衣后亦应病足下列要求): 具有浮力(无须加穿教生衣)的浸水保温服应在其头颈后部设有浮杭,当其被穿着进入平静淡水后,
-能将处于完全放松状态人员的嘴部(若带有封闭面罩,则应是呼吸器下缘)托出水面高度至少120 mm;
-在5s时间内,可将水中失去知觉的人员自动从任何位置翻转为仰浮,嘴部高出水面的姿势;
具有浮力(无须加穿教生衣)的浸水保温服在淡水中浸池24h后,其浮力损失不大于5%.
4.4保湿性
4.4.1绝热型浸水保温服(B型),应确使穿着者在水温为0~2C的静水中,历时6h漂浮,人体肛温下 降不超过2℃,
4.4.2非绝热型浸水保温服(B型),应确使穿着者在水温为5C的静水中,历时1h漂浮,人体肛温下降不超过2C.
4.5防水性
浸水保温服的外表面应具有防水性,服身结构上的连接部位应保证水密:
一人员身着授水保温服在静水中源浮1h后进水量不超过200g;
着装者跳入足以使其身体全部被浸没的高度水中,因此面进入服装的水量不超过500g.
4.6阻燃性
漫水保温服的外表面及服装附属件应具有阻燃性,其成衣被火完全包围2:后移出不应继续燃烧或熔化,并保证使用性能.
4.7耐温性
浸水保退服应能经受5.9条所述的温度循环试验.
4.8耐性
浸水保温服应能经受5.11条所述的耐油试验,
4.9强度
浸水保温服成衣材料、接缝、拉链应能经受5.10条所述的强度试验,
4.10浸水保温服应能在一30~65℃的气温内存放不损坏,在一1~30℃的水温范围内正常使用.
5试验
5.1穿着试验
在做各项试验时,如果浸水保温服属需加穿教生衣的类型,则教生衣应穿着在浸水保温眼的外面.受试者应为体格健康,身高为1.60m、1.70m.1.80m的男性及1.60m、1.70m的女性,受试者的标准服装为:内衣(短衫、短裤),衬衣(长袖),裤子(非毛织品),毛织短袜.
此外对于5.7所述的保温性试验,受试者尚应加穿两件毛织套衫.
将处于包装状态的漫水保温服置于-30C的环境内存放24h,让符合5.1条要求的受试者在经示范后自行拆包看装(穿着时环境温度低于一20C),在2min内按使用要求穿好(需加穿教生衣的亦应把 穿教生衣的时间计入在内).
5.2人体活动功能试验
符合5.1条要求的受试者:
-自行攀登上、下高度不少于5m的垂直梯子;
从4.5m高度跳入水池:
-游过25m的距离并攀入教生筏或高出水面300mm的刚性平台:
--从地面捡起诸如铅笔一类的物品.
受试者的行走、弯腰、手臂活动没有限制性影响.
5.3视野试验
受试者按使用要求穿好浸水保温服,并处就座状态,头部保持某一定位置.
让两个可移动的目标分别从受试者左右两侧(各距受试者5m)视线不及处向受试者侧前方移动.
当日标被受试者清晰看兄时停住,分别作出受试者与目标的连线,并用量角器测量这两条线的夹角(视野角),不应因浸水保温服的影响面使受试者的视野角小于120°.
5.4洋态试验
让符合5.1条要求的受试者以完全放松的仰卧姿势自由漂浮在水中,稳定后用直尺测量水面与受试者嘴部(若有面罩,则应测至面罩呼吸器的下缘)间的垂直高度值不少于120mm,
5.5复正试验
符合5.1条要求的受试者至少缓慢地作三次姓述划水动作,然后在以最低速度前进时让身体松弛,头朝下,不吸气,模拟处于极度衰竭的状态,
用秒表测试从完成最后一个划水动作到受试者身体自动翻转嘴部离开水面的时间.
每个受试者重复作3次,受试者翻转时间不大于5s.
5.6防水试验
入水中,进水量应少于500g:浮于静水中1h后,进水量应少于200g. 让符合5.1条要求的受试者穿上经预先浸湿的浸水保温服从足以使其身体全部没人水中的高度院
5.7非绝热型浸水保温服的保温试验
将温度计探头分别在受试者的肛部及手、脚、腰部皮肤表面处固定好,注意穿上符合5.1条要求的
标准服装,按使用要求穿好浸水保提服,
受试者从4.5m高度处跳入5C的静水中,稳定后开始计时,记录各部位温度,以后每15min记录一次.浸泡1h后出水(在试验过程中,如果手、脚及腰部肤温降至10C以下,应停止试验),其肛温不低于试验开始时的温度2C,受试者应能检起铅笔按指令书写.
5.8绝热型浸水保湿服的保组试验
按5.7条试验,漫泡时间为6h,其肛温不低于试验开始时温度2C.
5.9温度循环试验
将浸水保温眼放入恒温60C的高温箱内历时8h后取出,在室温下放置16h后将侵水保温服放入恒温一30C的低温箱内历时8h后取出,在室翘下放置16h.以上为一个循环,依次完成10个循环后漫水保温服应无皱缩、破裂、账大、分层、分解或机械性质改变等损坏现象、
5.10阻燃试验
将容器置于无风的地方,例入10mm深的水,再例入足够的汽泊,使水与汽油的总深度不少于40mm,点燃汽油任其自由燃烧30s.用衣架将浸水保温服直立吊起,在距容器顶边250mm的高度处移过火焰中心,使其在火始中的时间为25.移出火焰后,浸水保温眼不应维续燃烧或继续熔化,并保证 其使用性能,
5.11强度试验
经预先浸湿的带有典整接缝的成衣材料按接缝的织、横向,分别裁剪为500mm×200mm的长方形条 将经预先浸混的成衣材料接衣料纹路的纵横方向分别藏剪为500mm×200mm的长方形条换:将块:将经预先浸湿的带有密封拉链(已拉合)的成衣材料,按拉链的织、横向分别裁剪为500mm×200mm的长方形条块.分别将上述试样长度方向的两端扎紧,一编挂于横梁,另一靖悬挂重量为500N 的重物历时30min后,试样应无任何形式的损坏,并保证水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