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81.060.01分类号:Y20备案号:53743-2016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637-2016 代替QB/T1637-1992
日用陶瓷用石英
Quartzfordomesticceramic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1637-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1637-1992《日用脚瓷用石英》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637-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般烧试验修改为烧后白度要求,试验方法相应修改(见5.2、6.2,1992年版的4.2.3、5.2):修改了含水率的要求(见5.4,1992年版的4.4):
一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见8,1992年版的7).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潮州市粤潮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中心、韩山师范学院陶瓷研究所、潮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顺样陶瓷有限公司、广东金强艺陶瓷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伟志、陈鹏彬、黄振豪、林伟河、林奕强、郭俊平、叶建明、林华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 1637-1992. QB/T ;
QB/T 1637-2016
日用陶瓷用石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陶瓷用石英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陶瓷用石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4734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GB/T5000日用陶瓷名词术语QB/T1503日用陶瓷白度测定方法QB/T2435日用陶瓷原料筛余量测定方法 QB/T2434日用陶瓷原料含水率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5000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分类
4.1按原矿的产状分为块石英(含加工后的石英粉)和石英砂(含粉石英).4.2按产品状态分为粉状和块状.
4.3按质量要求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5要求
5.1外观质量:块石英应为白色或乳白色,透明或半透明,无严重铁质污染.石英砂应为白色、灰白色或黄白色,无明显云母和其他杂质.
5.2烧后白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等级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白度/度 90 75 60
5.3产品的粒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5.4产品的含水率由供需双方商定:超过约定的,应在计量中扣除.
5.5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外观质量用目测鉴别.
6.2烧后白度:样品在电炉中升温至(1350±25)C,保温(30±3)min.自然冷却后按QB/T1503进行测定.
6.3粒度测定按QB/T2435执行.
6.4含水率测定按QB/T2434执行.
6.5化学成务测定按GBT4734执行.
7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
7.1出厂检验
7.1.1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7.1.2产品按同一 类别、同一等级形成一批.
7.1.3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烧后白度、粒度.
表3
检验项外观质 不合格分类 B 合格质量水平AQL 4.0 一般检验 检验水 水平 平I 一次抽样方案(从正常 抽样方案烧后白 B 4.0 验水平Ⅱ 检验一次抽样开始,按粒度 4.0 特珠检验水平S-3 转移规则进行)
7.1.5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 则该批产品应由交货方返工后,可再次提交检验,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2型式检验
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b)生产工艺方法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6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生产工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的某个批或若干个批中抽取,抽取样本的方法应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实际技术水平.
7.2.3型式检验按GB/T2829-2002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平、不合格判定数及抽样方案见表4.
表4
检验项目 抽样方案 样本量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判别水平DL AcRe外观质量 一次 32 B 20 3烧后白度 一次 3 B 30 1 0 1粒度 含水率 一次 一次 2 2 c c 50 50 I 1 0 0 1化学成分 一次 3 B 30 I 0 1 1
7.2.4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则判断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粉状产品应使用尼龙或塑料袋包装,块状产品可散装.
8.2包装袋上至少应标明:产品名称、等级、粒度(单位:目)、质量(单位:kg)、出厂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
8.3应按产品种类、等级分开进行运输和贮存,防止产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