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照明电器产品中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Requirements for concentration limits for certain hazardoussubstancesinlightingequipm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道德宁、屈素辉、杨小平、徐国荣、吕军、张俊斌、刘剑平、区志杨、张字涛、陈松辉、黄佩、赵秀荣、江姚.
本标准首次发布.
引言
为了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国务院七部委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立法以推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的控制工作,旨在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限制或禁止使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澳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六种物质在内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时也造成资源浪费.但是由于照明电器产品自身的特性,以及生产技术的需要,目前还不能全部用“绿 照明电器产品含有包括上述六种物质在内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随意丢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同色”材料替代.因此,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减量化和替代的工作必须同时并举.
本标准考虑了照明电器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者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需要,以及监督检可行性等,制定了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合理限制指标,并根据照明电器产品的特性制定了豁免产 查机构实施监管或测试的可行性,与国际相关标准或规范要求衔接,结合行业的现状和经济与技术上的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的附录.
本标准与欧盟RoHS指令中与照明产品相关的条款有三点差异:
-限制汞含量的荧光灯品种增加了环形荧光灯:
210℃,以及品体管芯片与框架的焊接”的限制条件: 对允许使用含铅不小于85%的高温焊料增加了“产品工作时,其焊接部位的温度不低于
-列入允许“硼硅酸盐玻璃表面打印用印油含铅”的豁免条款,但不包括镐.
照明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照明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照明电器产品:
一白炽灯、卤钨灯:荧光灯,包括双端荧光灯、单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一高强度放电灯,包括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一灯用附件,包括镇流器、启动器、触发器、变压器及其他控制装置: 一发光二极管:各类灯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3153-2008照明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有毒有害物质hazardoussubstance
照明电器产品中含有的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澳联苯(PBB)、多澳二苯醚(PBDE,不包括十澳二苯醚).
3.2
组成照明电器产品的结构单元,如玻壳、芯柱、灯头等.
3.3
均质材料homogeneous materials
不能通过机械手段进一步拆分为不同材料的材料,均质材料各部分的组成均相同.
4要求
照明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在均质材料中的含量,除附录A规定外,应不大于表1所列出的值.
表1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名称 铅 汞 六价铬 多澳联苯 多澳二苯睫含量/(%) 0.1 0.1 100 0.1 0.1 0.1
注:多澳二苯醚不包括十澳二苯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