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80分类号:X30备案号:55582-2016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996-2016
Coil incense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1)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浙江蓝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柳州华力家庭品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绿岛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牡丹香化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廊坊乐万家联合家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传和、高少伟、王昕瑶、吴加木、柏坤、林炜、甘达兴、霍天雄、杨兰英、林君如、朱宏伟、王建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QB/T4996-2016
线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线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本标准适用于由有效成分、植物性粉末、炭质粉末、黏合剂等为原材料混合制成的驱蚊线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GB/T18416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蚊香GB24330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按产品形状分为:直线型、塔型等.
4要求
4.1通则
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毒理、药效、烟尘量应符合GB24330中规定.
4.2外观和感官
4.2.1香体外观应完整,无断裂或缺损,粗细一致,色泽均匀,不应有霉斑.4.2.2直线型线香直线度不应大于3%.4.2.3其香型应与明示香型相符合,不应有刺激性异味.
4.3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
有效成分含量需在产品包装上明示,并以绝对含量表示(mg/双盘或mg/支),其允许波动范围,应当不高于标明值的40%,不低于标明值的20%.
4.4脱圈性产品应能完整脱开.
4.5水分水分不大于15%.
4.6.1燃点时间应明示在产品包装上.4.6.2燃点时间应大于等于包装上明示时间,中途不应熄灭.
4.7热贮稳定性线香热贮稳定性应符合GB24330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