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已于2023年03月15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登记号T/15G30792023ICS 号 : 13.020.99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Z10
体 标 准
传感器法环境空气车载移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vehicle-mounted mobilemonitoring system ofenvironmentalairbysensormethod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
前1范围 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系统组成 5技术要求6性能指标 67检测方法8运行维护 附录A (规范性) 传感器法环境空气车载移动监测系统检测项目 .9附录B (规范性) 传感器法环境空气车载移动监测系统数据格式要求 11(资料性) 运行维护记录表格
前 言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方法和运行维护.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 本文件由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归口管理,由标准编制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号,邮政编码:200235)
本文件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承诺执行单位:上海申欣优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刘启贞、伏晴艳、段玉森、徐淑红、潘骏、程金平、王颖、李芳、徐捷、包权、彭之光、朱珠、王新、沈志刚、范忠鹏、万文杰.
传感器法环境空气车载移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传感器法环境空气车载移动监测系统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方法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传感器法环境空气车载移动监测系统的设计、选型、检测和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HJ65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nn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法HJ817环境空气颗粒物(PMn和PM2.s)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65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设备 sensor based vehicle mobile monitoring cquipment
指搭载到乘用车或进行专项作业车辆上的传感器法环境监测设备,设备具有小型化、轻量化、低功耗等特点.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设备采用光散射、电化学、金属氧化物或光离子化等原理的传感器检测方法,可直接用于室外环境监测大气颗粒物(PMn、PM2.s)和(或)气态污染物(NO、NO、CO等)浓度.
3.2
参比监测设备reference monitoring cquipment
指符合HJ653和HJ654标准技术要求的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设备,用于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设备的质量控制,监测参数包含PMn、PM25、NO、NO和CO等.
3.3
参比状态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K,大气压力为1013.25hPa时的状态.本文件中的NO、NO、CO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
4系统组成
4.1系统通用组成
传感器法环境空气车载移动监测系统一般由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单元、电源管理和保护控制单元、定位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和其他辅助单元组成.
4.2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单元
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单元包含颗粒物监测单元(PMe和PMzs)和(或)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NO、NO和CO等).
4.3电源管理和保护控制单元
行供电时,电源管理和保护单元对输入电压进行有效隔离,降低由设备自身故障引起车辆电 电源管理和保护单元具备电能的变换和关断保护的功能,当监测设备用车辆电源系统进源系统的故障率:当监测设备采用其他方式供电时,电源管理和保护单元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4.4定位单元
定位单元应采取北斗和(或)GPS定位模组,具有经纬度和车速监测等功能,定位水平精度≤5.0m.
4.5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
4.5.1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是整个系统运行的中心,一般由数据采集处理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和无线传输模块组成.
4.5.2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具有设备状态判断、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功能,能实时无线传输监测单元及定位单元产生数据、设备工作状态信息等,并安全存储.
4.6其他辅助单元
其他辅助单元通常包括设备载体外壳、气象因子测量装置以及监测设备安装所需要的固定装置等.
5技术要求
5.1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对象与量程、使用环境、电源规格、生产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商、生产地址等信息: a)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设备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型号、测量
b)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设备表面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电器元器件无损坏,各按钮灵活有效:
化、轻量化、一体化设计,设备重量宜<Ikg,高度宜≤15cm.若搭载专项作业车辆时,在保 e)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设备若搭载乘用车辆时,出于行车安全性考虑,设备宜小型障出行安全条件下参照执行. 5.2工作条件 监测设备在以下环境条件中应能正常工作: ()(09-0-)( (-10~50)C(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