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99CCS A 16
城市公共标识系统设计规范
浙江省标识行业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原则4.1系统性 4.2功能性4.3统一性4.5美观性 4.4安全性4.6生态性5系统规划.5.1规划依据5.2规划内容6系统设计6.1一般要求 6.2设计依据6.3设计报价6.4设计流程7评价改进, 6.5设计控制7.1评价方式 87.2评价流程 87.3评价要求附录A(规范性)标识分类 10附录B(资料性)系统配置 11附录C(规范性)文字与符号尺寸规格 13附录D(资料性)城市公共标识系统设计能力评价指标 16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标识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一川视觉设计顾问(宁波)有限公司、杭州中航标识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威克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朗域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绿道标识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稻田景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之威标牌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志诚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四川蓝景光电技术有限责任 公司、杭州诺源铜艺装饰有限公司、温州祥龙有机制品有限公司、杭州建达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永嘉县海川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蚂蚁广告有限公司、杭州英帕尔标识工程有限公司、舟山市翔宇标牌有限公司、浙江东方广告标识有限公司、浙江安沃标牌标识有限公司、浙江盛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劲松、宋志伟、宫威、吴亚春、叶航道、陈相敏、施雯、戴本武、张廷增、汪旭城、刘瑶、戚卫民、洪飞龙、刘剑、姚国忠、邹其宏、杨跃宇、张灵平、盛君、施敏汉、叶际满、邹艳、於良恩、何双慈、陈俐利、郑叶萍、黄丽、刘诗喆.
城市公共标识系统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标识系统设计的总体原则、系统规划、系统设计和评价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城市公共标识系统规划与设计相关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845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GB17733地名标志GB/T1000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标识系统publicsignagefacilities
在城市公共空间利用建筑、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给人行为指示的公共服务设施系统.
3.2
系统设计system design
要素进行统一平衡协调的设计方法. 从整体性出发,使其本体之间、本体与客体之间各要素相互关联、影响的基础之上,对整体和各个
4总体原则
4.1系统性
同一公共标识系统中的不同类型的设计要素应相互配合和补充(标识分类见附录A),其信息内容、外观和所使用的信息元素应保持风格一致.
4.2功能性
公共标识能够清晰的传达指引、管理等信息,解决信息识别和形象传递的功能.
4.3统一性
设计要素中的图形符号与其辅助文字在视觉上应是一个整体,确保公共标识系统在不同环境、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统一通用和易区分,符合GB/T10001、GB5845的要求.
4.4安全性
标识材料、结构需符合安全标准,确保长期使用无安全隐患,确保标识的耐候性、耐腐蚀性,适应各种自然环境.
4.5美观性
标识设计应体现美观性,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融入地域文化元素,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4.6生态性
标识选用绿色生态的材料与技术,鼓励采用低耗能、低碳排放的新型产品或创新技术.
5系统规划
5.1规划依据
以城市环境品质为核心,将城市公共标识系统进行总体统筹,整体全面考虑合理规划.包括:一专项规划,城市色彩规划、城市旅游规划、城市标志、历史文化名城、公共标识系统规划等. 一上位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容貌规划等:
5.2规划内容
5.2.1定位目标
根据城市风貌、自然环境、历史人文等环境特色,结合城市性质和功能布局,明确公共标识的建设定位与总体目标.
5.2.2分区规划
5.2.2.1市区(近郊区)
根据城市发展与总体规划,对市区、近郊区、行政区域内需要规划控制的区域进行标识系统建设品质、范围、种类与基本要求进行合理规划,要求如下:
市区公共标识系统性布置的密度最高,系统性种类设置最全,应注意公共标识之间相互关系、与环境之间的关联关系:近郊区公共标识系统性布置密度中等,部分公共标识不在其中设置,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城市空间分为商业空间、生活服务空间、景观休闲空间、交通性空间四种基本类型,不同空间类型公共标识的配置和布置要求详见附录B.
5.2.2.2特色空间
体现城市文化、环境品质、风貌特色的重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公园、广场、绿地、滨水空间、历史文化街区、商业步行街、自然风景区等区域,要求如下:
应以其区域环境为源点,整体风格与环境风貌相协调的基础上,挖掘、彰显区域特色元素、造型、色彩、材质等文化特征:突出区域文化个性,注重与环境整体统一的融合,系统构建高品质、有特色的城市公共环境
空间.
6系统设计
6.1一般要求
6.1.1围绕文化、风格、造型、色彩、元素与符号、材料与工艺展开,通过风格统一、文脉统一、元素统一、形态色彩语言统一等各方面系统性设计.
6.1.2根据系统设计建设目标,结合项目各区域与公共标识现状,编制公共标识建设计划,步骤如下:一确定建设范围,根据城市现状与城市建设计划,以城市建设与治理要求相结合,确定计划实制定分步计划,在确定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制定建设计划,根据建设需求、建设条件、建设影 施范围,并对实施范围进行分层、分区、分级: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步建设.
6.2设计依据
6.2.1项目基础资料
项目规划设计文件、项目策划书、建筑设计文件、室内设计文件、景观设计文件及项目相关VI设计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