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control of soil environmentalmonitoring of agro-product areas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目 次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4质量控制原则4.1全程质量控制 4.2全员质量控制4.3全要素质量控制5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5.1点位布设环节5.3样品制备环节 5.2样品采集环节5.4样品保存与流转环节5.5样品分析测试环节..5.6数据上报与审核环节 6质量控制管理附录A(资料性)质量控制记录附录B(规范性)分析测试准确度和精密度允许范围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期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资源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林、王跃华、戴礼洪、姚彦坡、焦乐.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毅、秦莉、郑顺安、丁健、霍莉莉、倪润祥、吴泽赢、刘潇威、徐亚平、林大松、杜兆
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原则、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和质量控制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种植业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32465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要求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834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一质谱法HJ1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N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定值质控样fixedvaluequalitycontrol sample
一种理化性质和组成足够均匀稳定的,用于评价实验室分析测试的准确度,以控制系统误差的外部质量控制样品.
3. 2
平行质控样parallel quality control sample
利用在平行样品采集点位采集的土壤样品制备混匀后以四分法分装而成的,用于评价实验室分析测试的精密度,以控制随机误差的外部质量控制样品.
4质量控制原则
4.1全程质量控制
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应贯穿点位布设,土壤样品的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分析测试,数据上报等环境监测全过程.
4.2全员质量控制
员.
4.3全要素质量控制
合的质量控制. 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应融合人员、材料、设备、方法、环境等各个要素,形成全要素相融
5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5.1点位布设环节
NY/T 4691-2025
5.1.1资料核查
5.1.1.1核查点位布设所用土地调查数据、污染源数据、农业生产数据、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图、土壤类型图等全部资料的年份与点位布设时间的时长跨度,以不超过5年为宜.5.1.1.2核查点位布设所用资料的来源,以统计年鉴等官方发布资料为宜;确需采用期刊文献、学术专 著、调研走访等非官方公布资料的,应评估其有效性.5.1.1.3核查点位布设所用图件的精度,国家级图件、省级图件、县级图件比例尺分别以不低于1:400万、1:25万、1:10万为宜.
5.1.2监测单元划分合理性核查
物种类、耕作制度、污染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等应保持一致. 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核查监测单元划分的合理性,同一监测单元内各个监测点位的土壤类型、农作
5.1.3点位布设代表性核查
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核查监测点位代表面积,监测点位代表面积应符合NY/T395的相关要求.
5.1.4卫星图核查
位所在地块应为耕地,50m范围内应无新建污染源. 选取近半年的卫星图,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核查监测点位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周边污染情况监测点
5.1.5点位调整核查
对于采样坐标与计划坐标偏离超过200m的监测点位,应核查点位调整的必要性以及调整距离的合进行适当调整,点位调整不宜超出点位代表面积范围或监测单元范围. 理性.监测点位所在地块非农化,或常年处于休耕状态,或种植作物与任务信息不一致时,可对采样点位
5.1.6点位编码核查
核查各监测点位编码,点位编码不应为空码、或出现重复或非连续编码.
5.1.7质量控制记录核查
核查点位布设质量控制检查记录情况记录内容见附录A中的表A.1.
5.2样品采集环节
5.2.1采样计划核查
核查采样计划的编制时间和内容,采样计划应于样品采集之前完成编制,内容应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样品交接、质量监督检查和注意事项等.
5.2.2采样人员核查
核查采样小组人员组成和采样资质,人员数量以不少于2人为宜,采样人员应经过农学、土壤、资源环境、检验检测等相关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5.2.3采样工具检查
核查采样工具齐全性、功能完备性、与采样目标的一致性,采样物资应充分、功能完备,定位设备精度及地理坐标系统应符合要求.
5.2.4采样点位核查
5.2.4.1依据采样时留存的定位设备屏显照片显示的点位坐标,核查实际采样点位坐标记录的正确性.记录信息应与定位设备屏显照片一致.5.2.4.2依据采样现场照片核查采样位置采样点不应设置在田埂、地头、堆肥处、陡坡地、低注积水地、住宅、道路、沟渠等处.
5.2.4.3对于多点混合土壤样品,至少按5%比例在同一点位采集平行质控样,并予以标识.
5.2.5采样方法核查
5.2.5.1依据采样现场照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核查需测定重金属指标的样品采集工具,测定重金属指标的样品应使用木铲、竹片直接采集,如用铁铲、土钻采集,应弃去与金属采样器接触部分的土壤.5.2.5.2依据采样现场照片,核查每完成一个点位采样工作后采样工具的清理情况,采样工具应请理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