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GB17324-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
一对原标准结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辅料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
标准名称改为“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起草人:祖春明、王旭太、余挺、徐留发、杨玉芝、文颜、张法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标准于199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指标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瓶(桶)装饮用纯净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GB/T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7323 瓶装饮用纯净水
3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4指标要求
4.1原料要求
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2感官指标
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色度,度 5,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混浊度,NTU 1肉眼可见物 臭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不得检出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pH值 5.0-7.0电导率(25±1°℃)μS/cm M 10高锰酸钾消耗量(O2).mg/L 1.0氯化物,(CI),mg/L 6.0四氯化碳,mg/L 亚硝酸盐(NO),mg/L 八 0.002 0.001铅(Pb),mg/L 100总确(As),mg/L 100氰化物”,mg/L 错(Cu),mg/L 1.0挥发性酚(以苯酚计),mg/L 0.002 0.002三氯甲烷,mg/L 从 0.02游离氯(CT),mg/L 0.005“仅限于蒸端水
4.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项目 指标大肠菌群MPN/100ml 20 3霉菌和酵母cfw/ml 不得检出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7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8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9贮存及运输
9.1贮存
物品同处贮存.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
9.2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10检验方法
10.1感官指标
按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理化指标
10.2.1pH值、电导率、高锰酸押消耗量、氯化物
10.2.2游离氯、砷、铅、钢、氰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按GB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T4789.21规定的方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