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智能网联车辆测试道路环境等级评估要求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5评估流程及要求 4基本原则,6道路环境等级附录A(资料性) 道路路况调研数据采集信息表,附录B(规范性) 事故环境等级度取值标准.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亚太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飞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杭州吉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爱喜、黄瑞钦、赵国利、胡双全、汪雪光、伍阳、杨政、翁文祥、管远华、董金聪、马兆捷、李兰友、邵立东、臧豫徽、许柳柳、王世伟、孙仲健、程路、张如.
智能网联车辆测试道路环境等级评估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车辆测试道路环境等级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流程及要求、道路环境等级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网联车辆(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和功能型无人车)的测试道路环境等级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T43766-2024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技术要求GB/T44373-2024智能网联汽车术语和定义
3术语和定义
GB/T43766-2024、GB/T44373-2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智能网联车辆intelligentconnected vehicle
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和功能型无人车.
3.2
功能型无人车functionalunmannedvehicle
搭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融合通信与网络技术,采用无驾驶舱设计,具备自动行驶功能,用于物流、巡检、零售、环卫等特定用途的轮式行驶设备.
3.3
道路环境等级评估roadenvironmentgradeassessment
通事故等方面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对道路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并分级. 为指导智能网联车辆测试道路安全、有序开放,对道路的交通运行状况、道路条件、道路环境及交
3. 4环境等级度environmentalrating
在道路环境等级评估过程中,调研数据量化后的数值.
3.5 道路曲率roadcurvature道路曲线路段偏离直线的程度,用圆曲线最小半径衡量.
注:高曲率:圆曲线最小半径<100m:低曲率:图曲线最小半径≥100m. 3.6 路面平整度pavementroughness 路面表面相对理想平面的竖向偏差,可用国际平整指数衡量.注:路面平整度好:国际平整度指数(IR1)<2.0m/km:路面平整度不佳,国际平整度指数(IR1)≥2.0m/km 4基本原则 4.1智能网联汽车在机动车道进行测试与应用,功能型无人车在非机动车道进行测试与应用.4.2同一测试道路应相互连通,不应有孤立的路段,同向相连的路段组成道路通道.4.3评估机构应具备道路评估全套数据采集方法和检测工具,保证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 4.4评估人员应经过道路交通和智能网联车辆相关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数据采集方法和检测工具的使用.4.5开展评估前应按照道路类型及路名将拟申请开放测试的道路划分成不同的路段.4.6评估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委托单位、项目合同编号、项目所在区域、项目道路里程、项目组、评 估依据、评估日期、道路历史数据提供单位和评估结论等. 5评估流程及要求 5.1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评估 5.1.1评估流程 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环境等级评估流程为路况调研数据采集、道路环境等级评估、道路环境等级度计算和环境等级度确定.其中道路环境等级度计算包括路段环境等级度计算、道路通道环境等级度计算和路网环境等级度计算.见图1. 图1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环境评估流程 5.1.2路况调研数据采集 5.1.2.1路况调研相关因素应包含下列因素: 一道路环境.道路环境调研包括路段等级、路段边界、中央隔离类型、机非隔离类型、标志标线、道路开口数量、交叉口类型、视线不良点位数量、减速标志情况、辅道情况和气象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