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Technical guideline forfaecal sludge treatmentofrural latr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徐学东、周亚文、李丹阳、张爱琴、程琼仪、范盛远、李登科、罗文海.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京涛、沈玉君、周雪飞、王惠惠、贾懿曼、张涛、李国学、周海宾、程红胜、郑向群、
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厕所粪污的基本要求,以及分散式处理和集中式处理.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技术选择和粪污处理设施新建与改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T17217公共厕所卫生规范GB19379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38353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38836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7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GB/T40750农用沼液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T50445村庄整治技术标准CJ124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范HJ2009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0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NY/T1220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系列) NY/T2374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NY/T3442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厕所类污faecal sludge
由人体排泄的粪、尿及其冲洗水或填充料等组成的混合物.
3. 2
化粪池septic tank
用于收集粪污,具备粪污沉淀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液化等处理功能的可密闭、不渗漏的设施或设备.
4基本要求
4.1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技术应遵循安全、卫生、低碳、环保、经济、适用、资源化利用的原则.4.2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应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处理技术.4.3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应符合GB7959的规定,处理后宜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NY/T 4701-2025
4.4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宜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4.5农村厕所粪污处理设施宜与农村厕所同步建设.4.6粪污处理应避免或减少二次污染,对产生的二次污染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治理后达标排放.5分散式处理5.1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复杂的居住点或村落,以及缺乏污水管网的单户、联户或公厕,宜采用粪污分散式处理方式.5.2处理5.2.1.1适用于户用或公共水冲式厕所产生的粪污处理,生活杂排水不应排入化粪池. 5.2.1化粪池5.2.1.2户用化粪池设计建造和运行维护应符合GB/T38836和GB/T38837的规定,公共厕所化粪池设计建造和运行维护应符合GB/T17217的规定.5.2.1.3化粪池处理后粪污应符合GB7959的无害化要求,用于农业生产或再生利用,化粪池出水也可进一步经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排放或利用,出水水质应符合当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标5.2.2贮粪池 准的规定.化粪池粪皮粪渣宜进行堆肥处理,农用应符合GB/T25246的相关规定.5.2.2.1适用于户用或公共卫生早厕产生的粪污处理,生活杂排水不应排人贮粪池.5.2.2.2户用贮粪池设计建造和运行维护应符合GB19379中关于贮粪池的规定,公共厕所贮粪池设计建造应符合GB/T38353的规定.5.2.2.3贮粪池处理后粪污应符合GB7959的无害化要求,用于农业生产或再生利用.5.2.3沼气池 5.2.3.1适用于水冲式厕所产生的粪污处理,生活杂排水不宜进人沼气池.5.2.3.2沼气池设计建造和使用维护应符合GB19379的规定.5.2.3.3沼液满足农用沼液GB/T40750标准要求,可用于农业生产;也可进一步经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排放或利用,出水水质应符合当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标准的规定.5.2.3.4沼渣宜进行维肥处理,腐熟后应符合GB7959的规定.5.2.4堆肥设施5.2.4.2堆肥设施的设计建造和使用维护可参考标准(农村户用卫生早厕建设技术规范》. 5.2.4.1适用于卫生早厕产生的粪污处理,生活杂排水不应排入堆肥设施.5.2.4.3堆肥后的粪污应满足GB7959无害化卫生要求和NY/T3442有机肥标准要求,5.2.5一体化生物处理设施5.2.5.1适用于生活杂排水与厕所粪污协同处理.5.2.5.2一体化生物处理设施的设计应符合HJ2009或HJ2010的规定.5.2.5.3出水水质应符合当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标准的规定.
6集中式处理
6.2收集6.2.1厕所粪污应采用管道、暗渠或抽运等密闭方式收集输送,不得采用明沟明渠输送.6.2.2采用管网收集粪污时,宜根据当地村庄的功能、人口、地形地貌、气候等特点,合理划分收集区域,设计收集管网.收集管网的设计及建设应满足近期村庄建设要求,同时考虑远期村庄规划,应符合
6.1居住相对集中、人口数量大、粪污产生量大的村庄厕所类污宜采用集中式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