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2025年版)
前言
受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依据《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24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143-2021(2024年局部修订),编写了《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25年版).
本要点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评价标准更新为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24:2设计标准更新为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143-2021(2024年局部修订).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车学娅史巍耿罐明冯玮徐桓夏林王颖徐晓燕
主要审查人员:王巧敏周海波徐凤王峻强叶谋杰
目录
5.5资源节约.49 5.6环境宜居52 5.7提高与创新..54 6供暖、通风和空调专业55 6.1设计文件编制.
55 6.2安全耐久57 6.3健康舒适...58 6.4生活便利,61 6.5资源节约63 6.6环境宜居..70 6.7提高与创新,71 7电气专业73 7.1设计文件编制.
73 7.2安全耐久,74 7.3健康舒适,75 7.4生活便利..77 7.5资源节约.08 7.6环境宜居.86 7.7提高与创新.87
1总则
1.0.1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规范绿色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统一绿色建筑标准的审查尺度,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审查要点.
1.0.2本要点适用于绿色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建设单位送审时应当明确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建筑能耗、绿色建材使用、可再生能源利用、装配式建筑、建筑全装修等关键指标和设计内容,并应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08-2090-2024第3.2.8条规定,否则直接判定不满足绿色建筑基本要求,退回修改后重新送审.
1.0.3本要点规定的审查内容依据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08-2090-2024、《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08-2143-2021(2024年局部修订)及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编写,主要包括上述标准中与绿色建筑星级关系密切的设计条文,涉及建筑(含场地规划、室外环境与绿化景观)、结构、给水排水、暖通和电气等专业.
1.0.4绿色公共建筑设计审查文件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绿色建筑专篇,当涉及景观、全装修、幕墙和夜景照明等专项设计时,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对相关专项设计提出技术要求,专项设计单位应依据主体建筑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并对设计内容负责,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对专项设计是否满足相应技术要求进行会签.
1.0.5绿色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绿色建筑评价得分相对应技术选项的内容,必须进行修改,否则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
1.0.6施工过程中发生涉及到绿色建筑设计主要内容的修改,应重新送审,发现因修改设计而不能达到申报绿色建筑星级要求时,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
1.0.7除本要点内容外,施工图审查尚应包括现行国家强制性规范、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