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
T/ZHHX006-2025
主要鲜切花流通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circulation for main cut flowers
中国花卉协会 发布 出版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花卉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花卉产业综合服务中心、云南华品品种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学院、华南农业大学、上海市林业总站、昆明花易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花乡花木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郁书君、柯艳果、王雪蕊、杨伟权、奎丽华、孙强、赵永能、林巧玲、曾培全、高丽、马硕.
主要鲜切花流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主要鲜切花不同流通环节中质量等级、包装、贮藏、运输及交易等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月季、香石竹、百合、菊花、绣球5种主要鲜切花的流通,其他鲜切花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897-2024主要切花产品采后处理技术规程NY/T1656.1花卉检验技术规范第1部分:基本规则 GB/T39550-2020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NY/T1656.2花卉检验技术规范第2部分:切花检验SB/T11098.1-2014鲜切花拍卖产品质量等级第1部分:通用要求DB11/T2090-2023主要切花产品销售地处理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供应商supplier鲜切花交易环节的产品提供者.
3.2批发商 wholesaler鲜切花流通中购进产品并转售给零售商等的自然人和法人.
'批次花hatchof cutflower同一供应商在同一时间提供的同一品种、等级、规格的一批鲜切花.
4要求
4.1质量等级
4.1.1通用要求
5种鲜切花产品质量等级通用要求按照附录A执行.
4.1.2具体要求
在符合4.1.1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花朵成熟度、花枝的病虫危害、一致性、损伤、残留与污染等指标,将月季、香石竹、百合、菊花、绣球5种鲜切花分级,具体按附录B执行.
4.2流通主要环节
4.2.1菜后处理
预处理、捆扎包装、快速预冷等按照GB/T23897-2024中5.1、5.3、5.4的规定执行.
4.2.2贮藏
4.2.2.1生产端
生产端贮藏要求如下:一待进入批发销售环节的产品,应贮藏在温度为2℃~4℃、空气相对湿度为80%~90%的条一月季、绣球贮藏时间不超过7d~10d,香石竹、百合、菊花不超过10d~15d; 件下:
-一出库时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复检,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可重新定级或不进入销售.
4.2.2.2批发端
批发端贮藏要求如下:
贮藏前应切除蒸秆基部1cm~3cm:月季、绣球贮藏时间不超过3d~5d,香石竹、百合、菊花不超过5d~7d;贮藏库温度宜设定在2℃~10℃;一贮藏前应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有病虫感染或损伤的产品不应继续贮藏.出库时对产品质量进行复检,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应降级或不进入销售.
4.2.2.3零售端
参照4.2.2.2.
4.2.3运输
流通各环节运输条件、运输方式、堆放和装卸操作等按照GB/T23897一2024的规定执行.
4.2.4批发环节
4.2.4.1交易场所条件
交易场所条件要求如下:
一交易应在通风、宽散的室内进行,场地内宜选择无色差的照明设备并保证足够的光照强度;一交易时应按鲜切花大类进行分区设置;一人流、车流、物流应分开,并保持畅通;-交易场所、二次分抹、包装场地和配套设施应保持洁净,每7d~10d要对场地的地面、设备(货台、台车、冷库)进行消毒;每2d对装花容器进行消毒,消毒液使用质量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溶液,上述措施完成后应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4.2.4.2配套体系
4.2.4.2.1贮藏、加工
应根据批发市场的供应商、批发商数量和交易规模配备相应的二次分栋、加工、包装、贮藏场地及冷藏设施.
4.2.4.2.2物流
应设置专用的物流装卸场地并配备装卸、搬运等辅助设备.
4.2.4.2.3质检
应设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部门,配备专业质检人员.批发市场不能完成的检测项目应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2.4.2.4信息及结算
应设立信息及结算中心,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和信息发布设备,实现统一结算和信息化管理实时对外发布交易信息.
4.2.4.2.5废弃物处理
应建立封闭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并配备垃圾收集车和垃圾外运车等设施设备,废弃物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等部门的要求.
4.2.4.3经营管理
4.2.4.3.1交易产品管理
交易产品管理要求如下:
-一市场方应对进入批发市场的鲜切花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未达到最低质量分级标准的产品不应 进人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野生植物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Ⅱ中的野生植物及其制品不准许销售,人工裁培生产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不应进人市场交易;一交易时应及时对外公示产品种类、品种名称、产地、质量等级、数量规格、采后处理情况等真实 信息.
4.2.4.3.2供应商、批发商管理
供应商、批发商管理要求如下:
进人批发环节的经营主体应完成商业主体登记; 供应商、批发商应确保对外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4.1的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分级、包装和标识;对产品进行二次加工、分、包装时,应符合GB/T23897-2024的规定;批发商应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产品的种类、品种名称、供应商、产地、等级、进货时间、出货时间、价格、数量、金额等信息:-市场方应建立供应商、批发商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如实记录其经营行为,对违规经营行为应按制度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