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916.25-2016
取水定额第25部分: 粘胶纤维产品
Norm ofwater intake-Part 25:Viscose fiber produc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一第1部分:火力发电;第3部分:石油炼制;一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一第5部分:造纸产品;一第7部分:酒精制造; 一第6部分:啤酒制造;一第8部分:合成氨;一第9部分:味精制造;一第10部分:医药产品;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一第13部分:乙烯生产;一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第15部分:白酒制造;一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 第17部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第20部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第23部分:柠檬酸制造; 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一第24部分:麻纺织产品:一第25部分:粘胶纤维产品;第26部分:纯碱;第27部分:尿素;第28部分:工业硫酸; 第29部分:烧碱,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25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本部分由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GB/T 18916.25-2016
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培荣、朱春雁、占景炼、程略、胡梦婷、李伯鸣、田克、杨风祥、王友春、曹俊友、董廷尉、邱华、王玉洁、朱厚华.
取水定额第25部分: 粘胶纤维产品
1范围
GB/T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粘胶纤维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本部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291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GB/T4146纺织名词术语(化纤部分)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3291、GB/T4146、GB/T18820、GB/T21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用粘胶法制成的再生纤维素纤维,包括粘胶长丝和粘胶短纤维.
4计算方法
4.1一般规定
4.1.1取水量范围
取水量范围指企业从各种常规水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4.1.2取水量供给范围
房、空压机站、污水站等)和附属生产(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舍、厂内绿化等).
4.1.3取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以企业的一级计量表计量为准.
4.2单位产品取水量
单位产品取水量按式(1)计算:
式中:
V- 单位产品取水量,企业生产每吨粘胶纤维产品所取用的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t):取水量,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生产某种粘胶纤维产品取用的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²);
5取水定额
5.1现有企业取水定额
现有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1.
表1现有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产品名称 工艺路线 单位产品取水量/(m²/t)粘胶长丝 ≤250粘胶短纤维 溶解浆→黄化、幼丝→产品 ≤65
5.2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取水定额
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2.
表2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产品名称 黏胶长丝 工艺路线 单位产品取水量/(m²/t) ≤200粘胶短纤维 溶解浆→黄化、幼丝→产品 <55 5.3先进企业取水定额 先进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3. 表3先进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产品名称 工艺路线 单位产品取水量/(m²/t)粘胶长丝 溶解浆→黄化、纺丝→产品 ≤200粘胶短纤维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