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23〕11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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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 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成本,鼓励创业创新,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及国家相关政策,现对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公开招聘、岗位竞聘等.相关单位在办理资质申请、招投标等业务时,职业资格证

书可作为已对应的职称证书使用.以上应用场景均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各部门(单位)、企业要进一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扩展职业资格证书的应用范围,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同时废止.

附件: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63项)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32项)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对应职称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或审计师 《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22)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2注册城乡规划师 工程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3注册测绘师 工程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民用核安全设备无 III级:工程师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6号)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损检验人员资格 II级:助理工程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I级:技术员(人社部发(2019)16号)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 高级操纵员:助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5 员资格 程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操纵员:技术员 (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6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一级注册建筑师: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7注册建筑师 程师 《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二级注册建筑师:助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6年第32号修订)8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房规(2021)3号)9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造价工程师(建人(2018)67号发布前取得):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一级造价工程师(建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人(2018)67号发布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6年第150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610造价工程师 后取得):工程师或 年第32号、2020年第50号修订)审计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二级造价工程师(建 《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后取得):助理工程 人(2018)67号发布 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22)18号)师或初级审计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一级建造师:工程师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6年第11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助理工 32号修订)程师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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