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 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职称评价机制,引导推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管理、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职称名称及对应层级:
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中级职称:工程师.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四条加快建立以创薪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建设工程专业的国家专利、研究课题、科技计划项目、工程建设工
法、技术标准、计价依据、论文著作等均可作为代表作,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申报建设工程职称,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强,作风端正,遵守建设行业规范标准.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第六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诚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第三章学历和资历
第七条申报建设工程职称,应符合下列相应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
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五)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
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第八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有效衔接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建设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第九条取得建设领域职业资格申报,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技术高技能人才申报,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业绩和能力
第十条技术员职称申报和评价基本条件:
(二)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第十一条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和评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专业技术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了解专业技术标准和法规.
(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第十二条工程师职称申报和评价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