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1023-2000
棉短绒清理机
Linter cleaning machine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
GH/T1023-2000
旱
本标准是对ZBB93004-1987《MQR-500棉短绒清理机》的修订.
本标准与ZBB93004一1987的重要技术内容改变情况如下:
1.标准名称由“MQR-500棉短绒清理机”修改为“棉短绒清理机”.
3.对技术要求作了增删,增加了机器周围空气粉尘浓度、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轴承温升等规定,删去了齿辊转速、齿辊与给棉罗拉的线速比、安全运转率等规定.
4.对试验方法作了具体规定,增加了动平衡校验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B93004一1987.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棉麻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启东供销机械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从华、范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 1023-2000
棉短绒清理机
代替ZBB93004-1987
Linter cleaning machine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短绒清理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齿条滚筒(以下简称“齿辊”)为主要工作部件的棉短绒清理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6075.1一1999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和评价机器的机械振动第1部分:总则 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9239-1988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GB16198-1996车间空气中棉尘卫生标准GBJ122-1988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H/T1025-2000轧花厂粉尘测定
3产品分类
3.1主参数
齿辊直径分为250mm、300mm.400mm和500mm.
32产品型号
4技术要求
4.1使用性能
4.1.1每100mm长齿辊出绒量不低于15kg/h.
4.1.2请理前棉短绒含杂率为3%~6%时,清杂效率不小于10%;清理前棉短绒含杂率为6.1%~
9%时,清杂效率不小于20%;清理前棉短绒含杂率大于9%时,清杂效率不小于30%.
4.2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4.2.1齿须动平衡,其平衡品质等级达到GB/T9239推荐的G16.
4.2.2齿轴承座的振动烈度小于11.2mm/s,并符合GB/T6075.1的有关规定.
4.2.3空载噪声不大于85dB(A).
4.2.4负载运行时,机器周围空气粉尘最高容许浓度按GB16198为10mg/m².
4.2.5机器如有减速器,空载运行30min后,无漏油现象.
4.2.6带转动、链转动的部位有安全防护装置.
4.2.7齿辊外露处有安全标志或警示说明.
4.3耗能指标
清理出100kg棉短绒,耗电量不大于5kWh.
4.4外观要求
整机表面涂漆层平整、均匀、牢固,色泽一致.
4.5整机装配要求
4.5.1空载运行时无异常响声.
4.5.2空载运行30min,齿轴承湿升不大于25℃.
4.5.4各标牌联接良好.
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检验4.2.6、4.2.7、4.4、4.5.1和4.5.4
5.2仪器检验:
用塞尺测量齿辊与给棉罗拉隔距.
5.3空载试验
5.3.1用半导体点接触温度计测量开车30min前后齿辊轴承温度,计算温升值.
5.3.2观察减速器是否漏油.
5.3.3机器运转平稳后,用振动测量仪按GB/T6075.1的规定,测定齿轴承座的振动烈度.
5.3.4用精度为士1dB(A)的声级计按GB]122-1988中第3章要求测定空载噪声.
5.4负载试验
5.4.1空载试验后进行负载试验,时间不少于1h.用500kg台秤称得出绒量,秒表测清理棉短城所用时间,按式(1)计算每100mm长齿辊每小时的出绒量.
式中:P-每100mm长齿辑出绒量,kg/h;
M--出绒量,kg:L-齿工作长度,mm;T--清理棉短绒所用时间,h.
理前、后的样品各称准100g的试验试样.用杂质分析机对试验试样分析二次;对杂质盘内的杂质分析 二次,将由杂质中回收的棉短绒再分析一次.将杂质盘内的杂质用工业天平称出,计算含杂率,按式(2)计算清杂效率.
式中:清杂效率;
Q--清理前棉短绒含杂率,%;
H--清理后棉短绒含杂率,%.
5.4.3用精度为2.0级的三相电度表,测量总耗电量,按式(3)计算清理出100kg.棉短绒的耗电量:
式中:E-清理出100kg棉短绒的耗电量,kWh;
Z-总耗电量,kWh;
M--出绒量,kg.
5.4.4按GH/T1025测定棉短绒清理机周图空气粉尘浓度.
5.5动平衡校验
用转速表测出齿辊最大工作转速,停机后取出齿,用500kg台秤称出齿辊质量,放到动平衡试验机上,在同一转速(若非同一转速,则换算成同一转速下校正平面上剩余不平衡量)下运转平稳后测定校正平面1、I上剩余不平衡量,如不大于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确定的U,值,则表示达到平衡品质 等级G16.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2出厂检验项目为4.2.5、4.4和4.5. 6.1.1产品须逐台进行出厂检验.
6.1.3按6.1.2中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企业专职检验员签发产品合格证.
6.2型式检验
6.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b)停产三年以上后复产; a)新产品试制定型;c)结构、材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d)合同作出型式检验规定.
6.2.2型式检验按批量的1%进行随机抽样(但不得少于一台).
6.2.3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中各条要求.
6.2.4按6.2.3中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判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如出现不合格项,应对该项抽取加倍次提交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a)产品型号、产品名称、商标:b)生产企业名称; c)生产能力、电动机功率;d)配用风压、风量;e)整机质量、外形尺寸;f)生产编号、生产日期.
7.1.1产品标牌内容:
7.1.2保留电动机、风机的标牌和产品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