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3266-2018
境外引进农业植物种苗隔离检疫 场所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ofmanagement standards of isolation places planting imported foragriculturalplantpropagatingmateria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萌、刘慧、罗金燕、赵守歧、陈磊、目硕、朱莉.
境外引进农业植物种苗隔离检疫场所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隔离检疫场所的术语和定义 选址、隔离检疫条件、人员及设备、管理要求、检疫监管及档案管理等.
本规范适用于境外引进农叠植物种 隔离检疫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文件的 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月
NY/T3042 国 种苗疫
4选址
R隔离检疫场所 我先选择具有良好 障的区域,周围环境能达到防止有害生物逃
5隔离场所条件
5.1隔离场所应具有隔离温(网)室,或露地隔离种植 高风险科 须在隔离温(网)室里隔离种植.
5.2隔离温(网)室面积不少于100㎡²,其有防虫网、缓冲间、净水设备、消毒设备等.出入口处设消毒通道、更衣室.
5.3露地隔离种植画有符合检疫要求的物理隔离屏障(如围墙、隔离沟等),300m内无同类作物种植,具有独立排灌系统.出入口处设消毒通道.
6人员及设备
6.1人员
应具有一定植物保护或植物检疫相关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隔离种植、病虫观察、监测记录等工作.
6.2设备
应具有消毒、除害、样品采集保存、灌溉、温湿度调节、信息处理、检验等设备.
NY/T3266-2018
7管理要求
7.1隔离检疫场所应有完善的隔离、消毒、值班等工作制度.7.3隔离检疫场所工作人员按隔离种植计划填写隔离检疫记录表(附录A),向植物检疫机构报告隔离 7.2严禁非工作人员进人隔离检疫场所,工作人员应按制度经消毒通道进出隔离检疫场所.检疫情况,不得将隔离检疫的种苗擅自调离、除害处理.
8检疫监管
8.1隔离检疫场所须配合植物检疫机构对其种植的种苗进行检疫监管.8.2植物检疫机构根据隔离检疫结果出具进境农业植物种苗入境后疫情监测报告(见附录B.引自 NY/T3042).
9档案管理
隔离检疫场所应做好档案记录和管理,档案保存3年以上备查.
附录A隔离检疫记录表 (规范性附录)
隔离检疫记录表见表A.1.
表A1隔离检疫记录表
引种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审批单位: 审批编号: 审批数量:植物名称: 品种名称:种苗来源国(地区): 引进数量:隔离检疫场所地点: 种植面积: 种植日期:隔离种植植物类别:口苗木口种子口试管苗其他(明确类别): 种植场所:口隔高温室 隔高网室口露地隔离种植闻日期 生育期 气象资料 农事操作 病虫害 疑似疫情 记录人(温湿度) 发生情况 (症状指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