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及应急处置
培训人:郑国振
一.危险废物管理
管理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EHS全权负责本公司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和对外联络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必须完好无破损.
生活垃圾必须和实验室危险废物严格区分,不得混放.
管理要求
任何带液体类试剂、溶剂、馏分、配置液等一律不得随容器放如固体垃圾袋内.
室温下,遇水易发生反应的酰氯、强酸、金属氢化物、三氯化磷、二氯亚矾、碱金属等一律必须预处理稳定后,按照要求装入废液桶内.
装载液体废物的容器必须留足够的空间,容器顶部和液面之间保留10cm左右的空间,以防溶剂挥发产生内压.
管理要求
严禁将两种相互不相容、互忌的危废物混放在同一容器,如酸碱物质、氧化剂与还原剂,酸与氧化剂等.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必须粘贴危险废物警示标志,标注上应填写危废危害特性、安全措施、主要成分、数量,入库信息、产生部门等.
严禁将危险废物自私倒入水池或乱扔到公共环境区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