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发包人造成承包人停窝 工损失的索赔案例
(一)案例背景
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开发公司)对其开发建设的“××商业中心工程”进行施工招标,经评标程序,确定B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建筑公司)中标.该商业中心工程为地下3层地上4层,建筑面积112167m2的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1.62亿元,开工日期为2006年9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3月19日,施工总日历天数为546天.双方于2006年9月10日按照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并于同日到建委办理了合同备案手续.
(二)索赔事件过程描述
2006年9月20日,B建筑公司依约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在施工中出现了以下情形:
1.由于施工现场原有住户拒绝拆迁,监理工程师下令停止土方开挖施工,直到2007年6月10日才具备土方开挖条件;
2.2007年7月20日土方开挖完毕,A开发公司又向B建筑公司发出了变更设计规模和标准的通知书,将楼层增加2层,增加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由于是边设计、边报批、边施工2008年9月5日A开发公司才获得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年12月5日A开发公司才将变更后的完整施工图纸交付给B建筑公司;
(二)索赔事件过程描述
3.2009年3月17日在完成地下2层地板和柱施工后,A开发公司又发出了变更指令,要求将地下2层以上每层高度由原来的4.35米变更为4.80米,同时发来了设计草图,并称设计变更很快会获得批准.B建筑公司为了不耽误工程进度,就根据变更指令和设计草图将地下2层顶板按照4.8米进行了模板支护和钢筋绑扎,监理工程师也予以隐蔽工程验收,但由于没有合法的设计变更图纸,为了慎重起见,B建筑公司拒绝浇筑混凝土,工程被迫于2009年4月20日停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