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009-2007
矿用炮孔钻机 安全要求
Mine blast-hole drills-Safety requiremen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涉及的是矿用炮孔钻机的安全问题.
本标准未涉及到的危险与GB/T15706.1、GB/T15706.2一致.关于通用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和其他设备的危险,不包括在本标准中.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JB8912-1999(矿用炮孔钻机安全要求》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南昌凯马有限公司、中信重型机械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嘉琳、萧其林、魏平金、邹声勇、杨现利、张路明、黄惠明、胡德坚、郭明、王亚东、金汝励.
矿用炮孔钻机安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是从物理性能及预定使用方面对矿用炮孔钻机提出的限制.本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机器寿命期内各阶段所产生的危险.
本标准适用于在露天和井下矿山以及隧道中钻凿炮孔的凿岩钻车、钢丝绳冲击钻机、潜孔钻机、旋转钻机和牙轮钻机(以下简称钻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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