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河北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冀建协字 [2021】35号)和《建筑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细则》(冀建协字 [2021]92号)、《2025年度河北省建筑业协会第一批团体标准 编制计划》(冀建协字〔2025)3号)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经 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结合河 北省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 价要素构成及收集;5.评价标准。
本标准由河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管理,其具体条款由河北省 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 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给河北省建筑业协会(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科瀛智创谷16号楼C座五楼, 电话:,电子邮箱:hbjx68050812@),以 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徐小明周华杰刘金艳何龙飞曲智宇
李杨刘立江郑爱鹏李宝庆李森 石津金曹军想张秀昀张瑜赵雯 主要审查人:周玉前丁金堂高仁清吴胜永李江涛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评价要素构成及收集 5评价标准 本标准用词说明
Contents
General Provisions 2Terms 3Basic Requirements 4Composition of Evaluation Elements 5Exceptional Criteria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总则
1.0.1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 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彰显建筑业企业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 师的模范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认定的建筑业优秀企业总工程师、优 秀项目总工程师的执业能力评价。
1.0.3建筑业优秀企业总工程师、优秀项目总工程师评价,除 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有 关标准的规定。
1.0.4建筑业优秀企业总工程师、优秀项目总工程师评价结果 可供相关部门单位使用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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