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2制定原则, 1.3适用范围, 用地管理3 2.1布局要求,3 2.2用地分类, 2.3混合利用,H 2.4存量盘活4 2.5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2.6容积率计算和管理,6 2.7建筑基地的绿地8 2.8场地竖向.9 3.建筑管理10 3.1建筑布局,...10 3.2建筑间距,....10 3.3建筑物退让,...16 3.4建筑高度管理,...19 4.风貌管理...21 4.1城市设计.21 4.2居住区景观21
4.3街道设计及城市道路景观22 4.4沿山滨水地区景观 4.5历史风貌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景观..24 5.公共服务设施 5.1设施分类.....25 5.2配置标准.. 5.3组合共享布局,..26 5.4更新地区统筹配置..26 城市交通设施..27 6.1城市道路..27 6.2建筑基地出入口..27 6.3公共交通....28 6.4慢行交通......29 6.5停车设施,...30 7.市政公用设施...33 7.1给水,...33 7.2排水,34 7.3电力...36 7.4通信..8 7.5燃气.....38 7.6供热..40 7.7加油加气加氢站及充换电站41
7.8环境卫生.41 7.9工程管线综合..43 7.10市政公用设施复合利用..47 8.安全韧性...51 8.1韧性城市.....51 8.2消防救援......51 8.3防洪排涝,52 8.4应急避难,...53 8.5人防工程..53 8.6地质安全,...54 8.7“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 8.8海绵城市建设....54. 8.9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防护..5 9.城市空域和地下空间......56 9.1城市空域保护与利用...56 9.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56 10.附则.59
III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深化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加强全省“四级三类”国土 空间规划体系的衔接,规范城市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管理,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 法权益,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 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 监督实施的意见》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江苏省 实际,制定本规定。
1.2制定原则 1.2.1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 化城镇空间格局,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
1.2.2适应存量发展要求,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进城市 更新,促进存量提质增效,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 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1.2.3保持政策合理延续,结合各类标准、规范修订情况,及 时开展相关内容的动态更新,保持技术规定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
1.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和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规划建设用地。
在此范围内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
其余城镇建设用地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