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476.2-2008代替 GB/T 4476.2-1984
Drawing for metal hull of ships-Part 2:Graphical symbol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4476《金属船体制图3分为园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规定;
第2部分:图形符号;
第3部分:图样画法和编号;
一第4部分:尺寸标注.
本部分为GB/T4476的第2部分.
明确了小开口剖面符号的适用范围.
本部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金属船体制图 第2部分:图形符号
1范围
GB/T4476的本部分规定了金属船体制图时在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所需的图形符号.本部分适用于民船和军用输助船舶金属船体的制图.
2图形符号
图样或技术文件中的图形符号见表1.
表1图形符号表
序号 名 称 符 示吃水符号船中符号 本轴系副面符号般接缝端接缝和 边接缝台分段接缝 BL
表1(续)
序号 名 称 符 号 示连续符号间断符号视向符号 /4~/2助位符号 FR或# FR50 或50小开口剖面符号L
表1(续)
序号 名 称 符 号 示10 副切符号若图形上的断续关累已经明确,该符号可以不画.舱底图、围壁平面图等图形中,小开口虽未被副切,但仍可使用该符号.若同一图形中,该符号使用较多时.可采用其下半部分的简化画法.对于无扁钢或面板的开口,使用上、下部分中上方的符号,否则,使用下方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