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俄界河通航标准(中方)
JTS333-2025
主编单位: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26年2月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中俄界河通航标准(中方)》的公告
2025年第64号
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333-2025,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现发布《中俄界河通航标准(中方)》(以下简称《标准》),作为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答复.《标准》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syportal/sylhz)查询和下载.
《标准》第1.0.3条、第3.0.1条、第3.0.2条、第3.0.3条、第4.2.1条、第4.2.3条、第5.1.1条、第5.1.2条、第5.1.3条、第5.1.5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3条、第5.2.4条、第5.3.2条、第5.3.3条、第6.2.1条、第6.2.2条、第6.5.3条、第6.6.1条、第6.6.2条、第6.7.2条、第7.3.2条、第7.4.1条、第7.4.2条、第9.1.1条、第9.1.2条、第9.1.4条、第10.0.5条和第10.0.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5年11月14日
制定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编制而成.
中国与俄罗斯界河航道总里程3500多公里,主要包括黑龙江、乌苏里江、额尔古纳河、松阿察河和兴凯湖等.为满足中俄界河航运发展和航道资源保护的实际需要,在中俄两国相关标准、《中俄国境河流黑龙江、乌苏里江、额尔古纳河及松阿察河航标管理规则》及考察调研、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中方标准.
本标准共分10章和4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内容包括航道、拦河建筑物、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及其他与通航有关设施、与通航有关作业、航标、通航保障措施、通航水位等.本标准第1.0.3条、第3.0.1条、第3.0.2条、第3.0.3条、第4.2.1条、第4.2.3条、第5.1.1条、第5.1.2条、第5.1.3条、第5.1.5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3条、第5.2.4条、第5.3.2条、第5.3.3条、第6.2.1条、第6.2.2条、第6.5.3条、第6.6.1条、第6.6.2条、第6.7.2条、第7.3.2条、第7.4.1条、第7.4.2条、第9.1.1条、第9.1.2条、第9.1.4条、第10.0.5条和第10.0.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主编单位为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参编单位为原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局、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联合委员会中方办公室,本标准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计院、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黑龙江和松辽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港航管理
1总则:薛立平李雅琴张风丽2术语:张风丽鞍文昌毛睿3航道:薛立平鞍文昌李岩4拦河建筑物:鞠文昌朱占峰范银彬5过河建筑物:刘常春张凤丽张卓6临河建筑物及其他与通航有关设施:于广学王军高瞻7与通航有关作业:刘常春李岩胡浩8航标:尹鹏程王军范银彬9通航保障措施:李岩于广学毛睿 10通航水位:刘景锋翰文昌胡浩附录A:于广学尹程附录B:文昌附录C:刘常春附录D:于广学
起施行. 本标准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部审,2025年11月14日发布,自2026年2月1日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标准管理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醉路116号,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邮政编码:150020,电话:),以便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