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7-2025
交通运输计量技术规范制定、 修订程序及编写要求
The proceduresforformulating andrevis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fortransportation measurement and therequirementsfor the pi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制定、修订程序.5编写的基本要求 56要素内容7层次 98要素表述 11附录A(规范性) 预备阶段和立项阶段材料 17附录B(规范性) 复审阶段材料 19附录C(规范性) 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封面与封底格式 24附录D(规范性)廊页格式- 26附录E(资料性) 目录格式附录F(规范性)检定记录表信息 29附录G(资料性) 检定证书内页格式 0附录H(资料性) 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32附录1(资料性) 层次编号示例 34附录J(规范性) 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的字号和字体 35参考文献 37
JT/T17-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显光、董丽丽、张成、石欣、付熙、赵子聪、田雪健、韩红云、蔡赫、赵书毅、刘毅、张宇、王伟、周紫君、吴忠广、侯键菲.
交通运输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程序及编写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交通运输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修订程序,编写的基本要求,以及要素内容、层次和要素表述的编写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交通运输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的制定、修订和编写,以及交通运输部计量主管机构负责管理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修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T3102(部分)量和单位GB/T4458.5机械制图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GB/T14691技术制图字体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 GB/T15835上数字用法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F1059.2用蒙特卡洛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JJF1139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结构structure[来源:GB/T1.1-2020 3.2.1] 文件中层次、要素以及附录、图和表的位置与排列顺序.
3.2正文main body从文件的范围到附录之前位于版心中的内容.[来源:GB/T1.1-2020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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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条款provision 在文件中表达应用该文件需要遵守、符合、理解或作出选择的表述.[来源:GB/T 1.1-2020 3.3.1]
3.4要求requirement 表达声明符合该文件需要满足的客观可证实的准则,并且不允许存在偏差的条款(3.3).[来源:GB/T1.1-2020 3.3.2]
3.5
由条或段表述文件要素内容所用的文字和/或文字符号. [来源:GB/T1.1-2020 3.3.7]
4制定、修订程序
4.1通则
4.1.1交通运输部门计量检定规程(以下简称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的制定程序分为预备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技术审查阶段、批准发布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4.1.2交通运输领域各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计量技术委员会)应负责组织实施部门计量检定规程计划项目和交通运输部计量主管机构负责管理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以下统称计划项归口管理的计划项目确定主审委员. 目),跟踪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确保制定、修订质量和时效.计量技术委员会应与第一起草单位沟通,为
4.1.3主审委员应熟悉计划项目涉及的专业领域,并从技术内容合理性、编写规范性等方面协助做好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三个阶段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的质量管理.
4.1.4第一起草单位应负责具体执行计划项目.计划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应由第一起 草单位填写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经计量技术委员会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计量主管机构审批.未经批准调整的计划项目应按原计划执行.
a)名称、范围变更.b)第一起草单位、第一起草人变更.c)项目延期. d)项目终止.
第一起草单位未按该规定提出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计量技术委员会经书面通知起草单位仍无法协调推进的,可由计量技术委员会填写计划项目调整表,报交通运输部计量主管机构审批.
详细说明原因并制定后续执行计划,申请延长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部门计量检定规程计划项目超过规定期限未完成也未提出延期或终止申请的,或者申请延期后在延长期之内仍未完成的,予以撤销.
4.1.6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的延期,计量技术委员会应经交通运输部计量主管机构同意,上报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
4.2预备阶段
4.2.1第一起草单位应通过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标准化系统)进行计划项目申报,在线填写基本信息、主要起草单位,以及目的意义、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等附加信息,上传规程草案和技术可行性分析材料,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