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59:94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水泵隔振技术规程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水泵隔振技术规程
CECS59:94
主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批准日期:1994年8月16日 批准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前言
准化协会标准,推荐给各有关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请将意见 现批准《水泵隔振技术规程3CECS59:94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及有关资料寄交上海市广东路17号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邮政编码200002)以便修订时参考.
目 次
1总则 (1)
2.2符号 2.1术语 (2) (4)
3一般规定 (5)
5管道隔振 (13)
5.1 一般规定 (13)5.2 可曲挠橡胶管道配件 (13)5.3 安装要. (14)5.4验收 (15)
6支架隔振 (16)
附录 ..... (17)附加说明 (18)
1总则
1.0.1为使水泵隔振能根据水泵机组的特性,合理地选择和安装支承结构形式和隔振元件,并确保正常生活、生产和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下列水泵隔振设计、施工及验收.
1.0.2.1电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110KW的卧式或立式离心水泵机组.
1.0.3水泵隔振工程,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按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境噪声标准)、《居住建筑室内振动标准及其测量方法》和(机械设 规范》、《隔振设计规范》《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城市区域环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五册等有关规范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