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905-2011/ISO4310:2009代替GB/T5905-1986
起重机 试验规范和程序
Cranes-Test code and procedures
(ISO4310:2009 ID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3试验和检验程序的类型4试验和检验程序5试验条件6试验报告参考文献. 附录A(规范性附录)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试验和试验条件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5905-1986(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与GB/T5905-198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原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一修改了批量生产起重机的试验和检验程序要求(见3.2);-增加了前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在合格试验和检验中增加了对起重机及其部件质量、起重机速度和时间参数的测量要求,以及 对指示器和安全装置功能的要求(见4.1);增加了对液压设备的目测检验(见4.2);增加了对试验载荷的组成、测量及施加的要求(见4.3.1):一增加了“需要进行附加的静载试验或使这些部件承受所需力的试验”的要求(见4.3.2.2);在动载试验中增加了“除起升机构以外,起重机的各机构都应按制造商规定的低速进行1.25P 的承载试验."的要求(见4.3.3.2);增加了稳定性试验的试验方法(见4.3.4.3);一在稳定性试验中增加了“对于流动式起重机以外的其他起重机,稳定性试验载荷都应为增加了附录A; 4. 3. 4. 4) ;删除了原标准中动载试验应延续1h的要求(见4.3.3.2);删除了原标准中“对流动式以外的其他起重机,可以不做专门的稳定性试验”的要求.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4310:2009《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T6974.1-2008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ISO4306-1:2007.IDT)-GB/T17908-1999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idtISO7363:1986)GB/T22414-2008起重机速度和时间参数的测量(ISO13202:2003,IDT)GB/T22415-2008起重机对试验载荷的要求(ISO14518:2005,IDT)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江阴凯澄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江苏象王起重机有限公司、安徽柳工起重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负责起草人:林夫奎、赵春晖、魏福祥、杨武、桂氮康、周民宪、葛明、张宗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验证起重机性能(包括工作参数和载荷起升能力)的试验、检验和程序(见ISO 7363).
本标准适用于ISO4306-1中所定义的,在制造、改造和起重机的承载结构或部件经过修理后,首次投人使用的各类起重机.
当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取决于稳定性时,规定的试验程序和试验载荷能易于验证许用稳定裕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4306-1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Cranes-Vocabulary-Part 1:General)
ISO 7363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Cranes and liftingappliances-Technicalcharacteristics and acceptance documents)
ISO 11629起重机起重机及其部件质量的测量(Cranes-Measurement of themassof a craneand its ponents)
ISO13202起重机速度和时间参数的测量(Cranes-Measurement of velocityand time param-eters)
ISO 14518起重机对试验载荷的要求(Cranes-Requirements for test loads)
3试验和检验程序的类型
3.1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和检验程序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a)按4.1的规定进行起重机性能的合格试验和检验;b)按4.2的规定进行目测检验;c)按4.3的规定进行起重机的起升载荷试验.
3.2起重机在出厂交付使用前,制造商应对其进行试验和检验.对于在使用地点进行安装或总装的起 重机,也应在投人使用前进行试验和检验,制造商/供方和需方”之间的任何协议均应包括上述试验和检验.
新决.
4试验和检验程序
4.1合格试验和检验
起重机进行合格试验和检验时,应根据ISO7363规定的技术性能进行,并验证以下参数:
起重机的质量; 回转轴线至倾覆线的距离;起升高度:一吊钩极限位置;起升/下降速度;慢速下降速度; 起重机运行速度;小车运行速度;国转速度;变幅(俯仰)时间;工作福环时间(必要时); 臂架伸缩时间;一限制器、指示器和安全装置的功能;驱动装置的性能,例如在试验载荷状态下电动机的电流.应在实际操作中验证以上参数.起重机及其部件质量的测量应符合ISO11629的规定. 起重机速度和时间参数的测量应符合1SO13202的规定.
4.2目测检验
目测检验应包括重要部件的规格和/或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
各机构、电气和液压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梯子、通道、司机室、平台:-防护装置;吊钩或其他取物装置及其连接件:钢丝绳及其紧固件: 滑轮组及其轴和紧固件、臂架的连接件.
检验时,除了正常维护和检验需要打开的盖子(如限位开关盖)外,不应拆开其他部件.检验程序还应包括检查1SO7363中规定的验收文件是否已提交并通过审核.
4.3起升载荷试验
4.3.1总则
起升载荷试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稳定性试验(需要时).试验时,试验载荷的组成、测量以及施加应符合ISO145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