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137-2009代替GB/T81371987
颗粒紫胶
Seed lac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1范围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技术要求5取样 6试验方法7检验规则8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前言
本标准与GB/T8137-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8137-1987《颗粒紫胶》.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修改等级标识为:1级、2级、3级、4级、5级;剩除了技术要求中必测的要求;一增加了第5章"取样”; 增加了技术要求中”热硬化时间(热寿命)"指标和要求;一增加了检验规则中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的规定;一增加了贮存和运输的环境温度的要求.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昆虫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雷、赵虹、陈晓鸣、甘瑾.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8137-1987.
颗粒紫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颗粒紫胶的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紫胶原胶经破碎、筛选、洗色、干燥加工后的颗粒状紫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42-2008紫胶产品取样方法GB/T8143-2008紫胶产品检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颗粒紫胶seed lac
由紫胶原胶经破碎、筛选、洗色、干燥加工后的颗粒状紫胶.
4技术要求
各级颗粒紫胶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给出的技术要求.
表1颗粒紫胶技术要求
等 级指标名称 1级 2级 3线 4级 5级颜色指数/号 8 0 10.0 12 0 18 0 24.0热硬化时间(170C±0.5C)/min 7 7 6 5 5热乙醇不溶物/% 3 0 3 5 4 0 5 0 7 0挥发物(水分)/% 2.5 2 5 2 5 2.5 2 5水溶物/% 1.0 1.0 1.0 1 0 1 0蜡质/% 5 5 5 5 5 5 5.5 5 5灰分/%粒度/mm -
5取样
按GB/T8142-2008的规定进行取样和样品制备.
6试验方法
6.1颜色指数的测定
按GB/T8143-2008中第5章方法二的规定进行.
GB/T 8137-2009
按GB/T8143-2008中第11章的规定进行.
按GB/T8143-2008中第4章的规定进行.
按GB/T8143-2008中第3章的规定进行.
按GB/T8143-2008中第10章的规定进行.
6.6蜡质的测定
按GB/T8143-2008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按GB/T8143-2008中第9章的规定进行.
6.8粒度的测定
用游标卡尺测量颗粒紫胶颗粒的最大直径(单位:mm).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检验项目
7.2.1出厂检验:颜色指数、热硬化时间、热乙醇不溶物、挥发物(水分).7.2.2型式检验:表1所列的全部项目.7.2.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b)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批的产品组成1批.
7.4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
7.4.1应由生产厂的质量部门检验.每批出厂的颗粒紫胶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7.4.2检验结果中,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在两倍样件中取样,重新检验不合格指标. 证明书.如仍不符合要求时,则产品为不合格.7.4.3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如有争议,应在到货后三个月内提出.可由双方按本标准引用的取样方法
8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8.1标志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名称(颗粒紫胶)及商标,本标准编号,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质量等级,净质量,企业名称、详细地址、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