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855-2026代替GB/T33855-2017
母婴保健服务机构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maternal and infant health care service organization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snc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5从业人员6服务场所 用品用具8服务项目9服务流程及要求10服务评价与改进附录A(资料性)主要用品用具附录B(资料性)提供服务项目主要保健方法参考文献. 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3855-2017《母娄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与GB/T33855-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母婴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服务场所的定义(见3.1、3.9.2017年版的3.1、3.2),增加了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备孕保健服务、孕期保健服务、流产后保健服务、产后保健服务、婴幼儿保健服务、托管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和母婴保健服务用品用具的术语和定义(见3.2~3.8、3.10、3.11),删除了不合格服务、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见2017年版的3.3、3.4);b)删除了技能人员按专业与级别分类(见2017年版的4.2); c)更改了基本要求(见第4章,2017年版的第5章、8.3、第10章);d)更改了从业人员(见第5章,2017年版的第7章);e)更改了服务场所(见第6章,2017年版的6.1、6.3);f)更改了用品用具(见第7章,2017年版的6.2):g)删除了服务礼仪(见2017年版的8.1);h)更改了提供的服务项目、不提供的服务项目(见8.1.8.2,2017年版的4.1); i)更改了服务流程及要求(见第9章,2017年版的8.2、第9章):j)更改了服务评价与改进(见第10章,2017年版的第11章、第12章、第13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3)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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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玲、李萍、王小兰、徐向荣、史权、梅辉峰、刘冬梅、向华、周虹好、贾亮、俞蓓芬、牟宇萍、丁一兵、孟祥丽、刘涵、杨树英、徐红、黄熙颖、刘洋、谭晓玉、黄宇解、涂隽吟、郭卜滋、鲍荣方、赵岩、陈梅、杨璐华、朱嵘、姜磊、田华、郭学江、薄乐、廖亚萍、宋昭颖、张亮中、刘高冲、谢敏、舒翡、何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