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888-2014 代替GB/T8888-2003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Wrough heavy non-ferrous metal products-packing.marking transportation storing and cetificate of qualit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GB/T8888-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替代GB/T8888一2003《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与
一标准名称修改为《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加工产品“粒”;包装通则中增加“并应做到重不压轻、大不压小、长不压短”的要求,增加了聚酯捆扎带的使用 除了“GB/T16266包装材料试验方法接触腐蚀”引用标准;要求:一将箱、桶、袋、夹板、托架、托盘等统一命名为"包装容器”;一在对包装容器的要求中,增加了无异物要求,修改了"钉子的布置”的要求:-一增加了主要包装材料及其规定,删除了防锈材料使用时进行接触腐蚀性试验的规定; “一板材包装增加了“加长加宽的宽厚板,用钢托架包装”的规定,剩除了“用内衬防潮纸或气相防锈纸、外罩塑料薄膜的纸箱包装,外用木夹板夹护”的规定:-一带材包装增加了“带卷用防潮纸或气相防锈纸和塑料薄膜包裹,缠绕塑料编织布后,用衬垫瓦 的纸本夹包装”:修改了板材的典型包装形式图例,并对适用产品规格重新规定;楞纸板的本夹板夹护”的规定;增加了带卷包裹后“外罩塑料帽"本夹板包装要求;删除了“带材缠绕在衬简上,用木托架、木夹板或木箱包装”的规定:带材典型包装形式增加了“窄带木箱式包装示意图、窄带本托式包装示意图”:修改了带材典一直管包装增加了“用塑料薄膜缠绕包装”的规定;用于波导管、水道管和有特殊要求的管材的包 型包装形式图例;装,增加了“衬中性包装纸”的规定:盘管包装增加了内放线盘管的规定;剩除了“花格本箱包装”的规定;或多根棒材用塑料编织布缠绕后,用木夹板或金属U型槽包装”"单根或多根掘扎后,用塑料 薄膜缠绕包装"的规定;铁(木)箱包装增加了“衬中性包装纸”的要求:剩除了“圆盘棒用花格木箱包装”和“圆盘棒用塑料编织布或麻袋布缠绕包装”的规定;管棒材典型包装增加了“横向缠绕盘管整托木夹板托盘式塑料薄膜缠绕包装示意图”,修改了管棒"本夹包装”;一线材包装增加了“线材成卷后,用聚酯掘扎带或钢带(适用于电工用铜线坯的包装)直接固定在 本托盘上,用塑料薄膜缠绕加固后,外罩塑料帽、编织帽”的规定:一线材典型包装形式增加了“横向缠绕线材(电工用铜线坯)木托盘式塑料薄膜缠绕包装示意图”;管、棒、线材的包装与型材包装规定整合,删除了其他产品的包装中"各种异型材用衬有防潮材 料的铁(木)箱包装"的规定;一在检验合格的产品标志上增加了生产厂“地址、电话”的规定;一修改了质量证明书的规定,“质量证明书应用塑料袋封装,以防损坏,装箱产品的质量证明书
应装人箱内,装箱产品、非装箱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应随货运单发给需方”;
修改了验收的规定,将“由于运输而造成的损伤,需方应在承运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承运单位 提出,由承运单位承担损失.如有争议,供需双方共同与承运单位协商解决”修改为”由于运输而造成的损伤,需方应拒绝接收,并及时通知供方协商解决”.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华鸿铜管有限公司、中铝昆明铜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慧娟、王庆彦、赵万花、张学涛、蒋杰、蒋文胜、王强、赵大军、吴跃军、魏鑫.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8888-1988 GB/T .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重有色金属板、带、条、箔、管、棒、型、线、粉、球、粒、饼、环和锻件等加工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445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6544瓦楞纸板GB/T10003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 GB/T13519聚乙烯热收缩薄膜GB/T14188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GB/T22344包装用聚酯捆扎带GB/T25820包装用钢带BB/T0049包装用矿物干燥剂 QB/T1313中性包装纸QB/T3808复合塑料编织布
3包装
3.1包装通则
3.1.1产品的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期间不致松散、变形损坏和受潮腐蚀.3.1.2各类产品的包装方法应按其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当相应标准中无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3.1.3同一包装单元的产品应是同一牌号、规格和状态的产品,特殊情况下,当不同合金牌号、规格和状态的产品需装人同一单元时,应分别捆、包,并分别标识明确,并应做到重不压轻、大不压小、长不压 短,以保证产品不混淆、不损坏.3.1.4每单元产品的重量和尺寸应符合有关承运部门的规定.3.1.5用箱包装时,产品应用防潮、防锈材料(如塑料薄膜、气相防锈纸或复合材料等)包严.必要时,应故置干燥剂. 3.1.6用箱或夹板包装时,同层内的产品不得搭接.箱或夹板应用钢带或聚酯捆扎带打紧.3.1.7使用各种材料掘扎包装时,应掘扎牢固.3.1.8顾客有特殊包装要求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包装方法,并在合同中注明.
3.2包装方式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可选用以下包装方式:箱、桶、袋、夹板、托架、托盘、缠绕、捆扎等.
3.3包装容器
3.3.1包装容器(包括箱、桶、袋、夹板、托架、托盘等,以下同)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防因其破坏而使产品受到损坏.3.3.3各种包装容器应规范、平整、清洁、干燥、无异物. 3.3.2包装容器可用木材、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3.3.4包装容器的尺寸应能满足产品尺寸的要求,保证产品在容器内无窜动或挤折.采用集装箱运输时,应考虑与其尺寸匹配.3.3.5长形包装容器加强筋的间距除能满足包装容器的坚固性要求外,还应满足吊车和叉车作业3.3.6本质包装容器制作时,钉子的布置应为双排平行交叉布钉,钉帽要钉实,钉尖要盘倒,不应有露 要求,钉尖、虚钉和弯钉等钉接缺陷.
3.4包装材料
3.4.1内包装用本材含水量应不大于15%.3.4.2钢带应符合GB/T25820的规定.3.4.3防锈材料(如气相防锈纸、防锈剂或复合防锈材料等)应符合GB/T14188的规定.3.4.4矿物干燥剂应符合BB/T0049的规定.3.4.5普通塑料薄膜及其制品应符合GB/T4456的规定. 3.4.6拉伸包装用塑料薄膜应符合GB/T10003的规定.3.4.7聚乙烯热收缩薄膜应符合GB/T13519的规定.3.4.8塑料编织布应符合QB/T3808的规定.3.4.9中性包装纸应符合QB/T1313的规定.3.4.10瓦楞纸板应符合GB/T6544的规定. 3.4.11聚酯捆扎带应符合GB/T22344的规定.3.4.12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的规定.
3.5板材的包装
3.5.1板材的包装形式
板材的包装形式如下:
a)用衬垫瓦楞纸板、塑料薄膜、中性包装纸、防潮纸或气相防锈纸的铁(木)箱包装;b)用气相防锈纸或中性包装纸、防潮纸、塑料薄膜、塑料编织布包裹后(必要时内包装用捆扎带进行固定,并在捆扎带与产品之间做好防护),外用衬垫瓦楞纸板的木夹板(铁皮、纤维板)夹护;c)宽度≤500mm的铜条,用铁夹夹护包装; d)厚度≥10.5mm的厚板,用钢带或铁丝捆扎;e)加长加宽的宽厚板,用钢带捆扎,也可用钢托架包装:f)其他包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