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476-2025代替SN/T5476-2022
为 进境马属动物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经有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SN/T5476-2022(进境马属动物指定隔离场建设要求》.与SN/T5476-2022相比,除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隔离检疫场选址周围条件生物安全评估要求:
更改了隔离检疫场布局、进出通道消毒、水质标准、其他设备、管理制度等要求(见第5章,2022 年版的).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海关、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文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树宝、孙丰、左天荣、刘亚峰、张小寒,郭玺、方海萍、姜建军、刘朋飞、任矫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发布版本为:2022年首次发布为 以正式出版
SN/T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进境马属动物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境马属动物隔离检疫场(以下简称“隔离场”)选址,设施和管理制度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进境种用、屠宰用、非野生观赏用马属动物隔离场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选址
出版文本为4.1隔离场与入境口岸直线距离应不超过200km.且交通便利.
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所列马属动物相关的一类疫病(以下简称”一类疫病”).
4.3从人境口岸到隔离场的运输途中,不应经过一类疫病的疫区.
4.4隔离场周边1km范围内应无与马属动物相关的动物饲养场、种畜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所、屠宰加工场所、集贸市场、动物批发市场、动物诊疗场所和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生物安 全相关实验室等公共场所.隔离场周边1km~3km之间存在上述场所的,对照附录A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
若评估指标均为低风险的,视为符合要求.若评估指标中有2项及以上为高风险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其他情形的,针对评估为高、中风险的指标,通过建立人工屏障、完善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实施严
格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等措施(以下简称配套措施”),经评估达到风险可控的,视为符合要求.
4.5隔离场周边3km范围内应地理生态环境良好,符合附录A相关评估指标要求.针对评估为中风险的指标,应建立配套措施,经评估达到风险可控的,视为符合要求.
4.6屠宰马属动物隔离场应与配套屠宰场之间的距离应在3km~10km范围内,距离超出10km应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