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前言
为有效解决温州市微型预制舱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工作的技术难点间题,保障微型预制舱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导则编制组经过调查研究,在认真总结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总平面布局:5.建筑与结构:6.电气:7.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8.通风与淮压:9.储能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10.运输、贮存与安装:11.消防安全管理.
本导则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社会公众、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12F,邮编:325000,邮箱:).
主编单位: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参编单位: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能源行业协会、国网(温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兴元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浙江众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温州新正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麦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华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中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瑞可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浙江腾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瑞池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编写人:李益芳、董海龙、朱锦锋、欧衡、冯显炎、连敏、周海山、陈华、金剑、王诚鹏、邵凯鸿、何必源、林晨、王学贵、季克和、涂朦滕、蔡丰华、钱康、南琪、丁明利、陈建西、张肖钢.
主要审查人:赵利宏、王晓刚、郑锦生、赵海光、叶振中、丁式横.
目
1总则2术语.. 23一般规定.4总平面布局..5建筑与结构. .95.1建筑 .95.2结构.6电气 116.1一般规定 116.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 116.3照明.. 116.4线缆的选择及敷设 117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137.1消防给水. ..37.2消火栓系统 137.3自动灭火系统 ..148通风与泄压 .159储能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 169.1储能电池 .169.2电池管理系统. 1610运输、贮存与安装. 1810.1 运输..1810.2存... 1810.3安装... 1811消防安全管理 2011.1一般要求 2011.2消防安全责任. 2011.3消防日常管理.. 20
11.4消防维护、保养、检测、评估规定 2111.5消防安全标识. 21
1总则
1.0.1为保障微型预制舱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结合温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温州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00kw且小于500kW的固定式微型预制舱式电化学储能电站.当电化学储能电站充电功率和放电功率不一致时,以额定放电功率为准.1.0.3本导则适用于锂离子、钠离子、铅酸、铅炭和液流电池微型预制舱式电化学储能电站.1.0.4具有第1.0.2条和第1.0.3条规定情形外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用于不间断电源功能的电化学储能系统以及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电站,不适用本导则.1.0.5微型预制舱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要求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GB51048、《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42288、《预制舱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技术规范》GB/T44026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