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6912-2025
债券发行人环境、社会和治理 评价框架
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ESG)evaluation framework forbond issuers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ESG评价原则6ESG评价流程. 5ESG评价框架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信、张蓓、杨姆、徐良雎、唐彬、刘峰、魏成、倪改琴、戚悦、牛玉锐、林勘、周舟、魏晓宁、郑诗阳、蒋睿、陆晨希、毛晓庆、陈向京、张宣传、蔡恒培、般红、陈亚芹、杨梅、郭步超、韩晓燕、丁晴、张芳、廖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