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80.12-2000
前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面标 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 与国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同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
该 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 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田间药效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柑桔介壳虫是我国柑桔树重要害虫,生产上经常需用杀虫剂进行防治,为了确定防治介壳虫的最 佳田间使用浓度,测试药剂对作物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杀虫剂登记的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 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组织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辉、王晓军、陈景芬、下燕、吴士雄、王少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 杀虫剂防治柑桔介壳虫GB/T 17980.12-2000 Pesticide 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 (I ) Insecticides against scale insectes on citru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杀虫剂防治柑精介壳虫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杀虫剂防治盾科的矢尖(Unaspis yononensis)、褐圆(Chrysomphalus aoni- dum)、紫牡蜥(Lepidosa phes becki)等和蜡科的红蜡输(Ceroplastes rubenx)、龟蜡(Ceroplastes flaridensis)等柑桔介壳虫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
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标准 执行。
2试验条件 2.1试验对象和作物、品种的选择 试验对象为盾价科的矢尖、褐圆、紫牡蛎等和蜡价科的红蜡、龟蜡等。
试验作物选用对介壳虫较敏感的相桔树品种。
记录品种名称。
2.2环境条件 选择有代表性的果园进行,试验小区的栽培条件(土壤类型、肥料、耕作、株行距)须均匀一致, 且符合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GAP). 3试验设计和安排 3.1药剂 3.1.1试验药剂 注明药剂的商品名/代号、中文名、通用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
试验药剂处理不少于三个剂量或 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与试验承担方签订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剂量。
3.1.2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须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药效的产品。
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应同 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面定。
3.2小区安排 3.2.1小区排列 试验药剂、对照药剂和空白对照的小区处理采用随机区组排列,特殊情况须加以说明。
3.2.2小区面积和重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2-01批准2000-05-01实施
GB/T 17980.12-2000 小区面积:2~3棵果树,周围设保护行。
重复次数:最少4次重复。
3.3施药方法 3.3.1使用方法 按协议要求及标签说明进行。
施药应与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相适应。
3.3.2使用器械 选用生产常用的器械,记录所使用器械类型和操作条件(操作压力、喷孔口径)的全部资料。
施药应 保证药量准确、分布均匀。
用药量偏差超过土10%要记录。
3.3.3施药时间和次数 按协议要求及标签说明进行。
记录施药次数和每次施药日期。
3.3.4使用剂量和容量 按协议要求及标签注明的浓度施药。
通常药剂中有效成分含量表示为mg/kg或mg/L(毫克/千克 或毫克/升)。
用于喷雾时,同时要记录用药倍数和每公顷的药液用量(L/hm²(升/公项))。
3.3.5防治其他病虫害的农药资料要求 如使用其他药剂,应选择对试验药剂和试验对象无影响的药剂,并对的小区进行均一处理,而 且与试验药剂和对照药剂分开使用,使这些药剂的干扰控制在最小程度。
记录这类药剂施用的准确 数据。
4调查、记录和测量方法 4.1气象和土壤资料 4.1.1气象资料 在试验期间,应从试验地或最近的气象站获得降雨(降南类型、日降雨量以mm表示)和温度(日平 均温度、最高和最低温度,以C表示)资料, 整个试验期间影响试验结果的恶劣气候因素,如严重或长期干早、暴雨、冰霍等均须记录。
4.1.2土壤资料 记录土壤类型、地形、土壤肥力、灌溉条件和杂草等土壤覆盖物等资料。
4.2调查方法、时间和次数 4.2.1调查方法
的至少200头虫。
药前基数应以自然死亡率(从调查区以外取虫进行镜检计算面得)进行校正,药后则 直接进行镜检,分别记录发育阶段、死活虫数。
协议要求果实调查时,每小区在全树中心区随机选取10个果实。
如虫口密度低,则应增加果实取 样数量。
果实受害情况按下列方法进行分级: 0级:全果无虫及无虫害斑; 1级:2头虫或2块虫害斑以下; 3级:3~6头虫或3~6块虫害班; 5级:7~14头虫或7~14块虫害斑; 7级:15~20头虫或15~20块虫害班; 9级:20头虫或20块虫害斑。
4.2.2调查时间和次数 药前调查基数,每次施药后10~15天进行一次枝条或果实调查。
4.2.3药效计算方法 2
GB/T 17980.12-2000 药效按式(1)、式(2)、或式(3)、式(4),式(5)计算: 施药前活虫数 枝条(叶)防治效果(%)=(1-CK,×PT×100
CK;× PT) 或枝条(叶)防治效果(%)=PT-CK001X*.( 3)
100CK 式中:PT。
药剂处理区药前活虫数; PT--药剂处理区药后活虫数; CK。
-一空白对照区药前活虫数; CK一空白对照区药后活虫数; PT药剂处理区虫口减退率: CK一-空白对照区虫口减退率。
调查总果数×9( 4 )
式中:CK:-空白对照区药前为害指数; CK一空白对照区药后为害指数; PT--药剂处理区药前为害指数; PT一药剂处理区药后为害指数。
4.3对作物的直接影响 观察药剂对作物有无药害,记录药害的类型和程度。
此外,也要记录对作物有益的影响(如加速成 熟、增加活力等)。
用下列方式记录药害: a)如果药害能计数或测量,要用绝对数值表示,如株高。
b)在其他情况下,可按下列两种方法估计药害的程度和频率: 1)按照药害分级方法记录每小区药害情况,以一、+、十十、+十+、十+十+表示。
药害分级方法: 一:无药害; +:轻度药害,不影响作物正常生长; 十+:中度药害,可复原,不会造成作物减产: +十十:重度药害,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对作物产量和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 十+十十:严重药害,作物生长受阻,作物产量和质量损失严重。
2)将药剂处理区与空白对照区比较,评价其药害百分率。
同时,要准确描述作物的药害症状(矮化、褪绿、畸形等)。
4.4对其他生物的影响 4.4.1对其他病虫害的影响 对其他病虫害的任何一种影响均应记录,包括有益和无益的影响。
4.4.2对其他非靶标生物的影响 记录药剂对野生生物和有益昆虫的任何影响。
4.5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如协议有此项内容,应按国家标准将果实分级。
一般情况下对产量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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