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划定停放充电区域和疏散通蓬区域,治走道夏面沿走道单面布置停放电动自行车车位时,疏缴走道的宽度不 布置停放电动自行车车位时,疏数走通的宽度不宜小于2m;宜小于1.4m
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合理确定位置,宜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该区城与建筑外墙宝测口外沿、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应小于6m.
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在室外时,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得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室外消防设差的正需使用:设置在室内时,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傲通道,不得影响室内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筑构件和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
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的危险等级可接中危险级确定,单具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应不小于3A.
三、受场地环境腰制,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必须附设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设置在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检系统、音动喷水灭火系统.
1、应设置在建筑首层,宜设置在地下一层,设置在首时,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300mr².(设重自动灭火系统 层时,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1400m²,设置在地下一层时,物火分区面积不增加)
1、所在建筑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增设火史自动报警系统,或采用具备无线通讯功能的独立式感烟火实探测报警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保护面积和保 护率径应根据生产企业产品说明书碘定,且不宜超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
2、应采用耐火权限不低于1.5h的楼板、2.00h的防火隔增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城严格分隔.经常有人员出入处的防火门,应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2、所在建筑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检系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增设室内消火检系统,或利用场所30m范围内的室外消火检或市政消
3、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必额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用于电动自行车推行的坡道,
火检,在场所入口处等便于取用的部位设置标识明显的器材糖,器材箱内配置室外消火栓扳手、消防水带、多功能水枪等.
3、所在建筑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流防技术标准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火史危险等级接中危险级I级确定.当质火分区面积不超过1000m且大于300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采用局部应用系统:当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300㎡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参照《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219:2007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六、设置在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并宣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500m.
1、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自然排据窗(口)应均匀布置,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距离不应大于:30m,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室内净高1/2以上,且有效排烟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5%.
2、无可开启外窗或可开息外窗面积不足的,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量按照不小于90m/h.m设计.
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电气设计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宣采用专用充电设备.
2、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设备线路应设置专用配电箱,应为三相进线,进线为专用回路.
3、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功能,并宜具备充电故障报警、功率监测、高温报警等功能.
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配电箱、充电装置、线路等应具备防撞功能.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配电箱、充电装置、线路等还应具备防水、防金等防护功能.
5、电气线路数设应符合《民用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规定.
6、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当由专业人员施工,电气产品、线缆应采用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