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980.105-2004
第105部分:杀菌剂防治水稻细菌性条斑病
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I)--Part 105:Fungicides against bacterial streak of rice
Pesticid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田间药效试验是农药登记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与国 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同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田间药效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是我国水稻作物的重要病害之一,生产上经常需用杀菌剂进行防治.为确定防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 治水稻细菌性条斑病药剂的最佳使用剂量,测试药剂对作物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杀菌剂登记的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顾宝根、张匀华、吴新平、刘乃识、周明国、俞大昭、胡昌弟.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农药
由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105部分:杀菌剂防治水稻细菌性条斑病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杀菌剂防治水稻细菌性条斑病(Xanthomonas oryzicola)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试验参照本部分执行. 本部分适用于杀菌剂防治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他田间药效
2试验条件
2.1试验对象、作物和品种的选择
试验对象为细菌性条斑病. 试验作物为水稻,选用感病品种,记录品种名称.
2.2环境条件
田间试验应选择在低注、潮湿、施用氮肥过量的历年发病田块,试验小区的裁培条件(品种、土壤类型、施肥等)应一致,且符合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GAP).
3试验设计和安排
3.1药剂
3.1.1试验药剂
应注明药剂商品名或代号、通用名、中文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不少于三个剂量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与试验承担方签订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剂量.
3.1.2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药效的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应同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
3.2小区安排
3.2.1小区排列
试验药剂、对照药剂和空白对照的小区处理采用随机排列.特殊情况应加以说明.如药剂有内吸作用,每小区之间应筑起小埂,以防药剂干扰临近小区.
3.2.2小区面积和重复
小区面积:苗床种子处理2m²,大田喷雾处理15m²~50m², 重复次数:不少于4次重复.
3.3施药方法
3.3.1使用方法按协议要求及标签说明进行,施药应与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相适应.
3.3.2使用器械
选用生产中常用的器械,记录所用器械的类型和操作条件(操作压力、喷孔口径)的全部资料,应保证药量准确,分布均匀.用药量偏差超过士10%的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