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0454-2006
便携式脉冲烟雾机 使用安全规程
Portable pulse fogger-Safety code of practic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参加单位:南通广益机电有限公司、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幼林、周宏平、许林云、崔业民、刘宝森.
便携式脉冲烟雾机使用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脉冲烟雾机对操作者的一般要求、作业要求及保养与存放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脉冲发动机为动力的便携式烟雾机(以下简称烟雾机).
2对操作者的一般要求
2.1操作者应认真阅读烟雾机使用说明书,熟悉其性能、标志和操作方法.2.2操作者应经培训,具备操作技能后才能上岗,下列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a)未成年人和老年人;b)病残体弱的人;c)酒后或服用兴奋剂、麻醉剂后的人,2.3操作者在现场作业时,应穿具有长袖、长裤的阻燃劳动安全防护服和鼓防护口罩.2.4应在避开火源的安全地点加汽油和加药液,附近不得有明火. 2.5严禁打开化油器盖检查火花塞点火情况.2.6应使用专用的容器或漏斗加汽油或加药液.2.8禁止在有农药或汽油残留的烟雾机上使用电弧或氧乙炔法进行焊接或切割. 2.7加汽油和加药液完毕后应立即将烟雾机表面擦拭干净.2.9在处理剩余农药时,应遵循农药厂商提供的安全说明.
3作业要求
3.1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上的操作注意事项. 3.2起动时,应在距喷口半径2m范围以内无枝叶等易燃物的平整空地上进行.3.3操作者应位于喷口的上风位置处进行操作,且行走时不应顾着风向.3.4工作时,喷管的倾斜度应不超过正常工作位置土20°.3.6烟雾机喷口不能直接对人、畜或易燃品.否则,喷口距这些目标物的距离应在3m以上. 3.5烟雾作用范围内不应有操作者或其他人员.3.7汽油燃烧完毕,再次加汽油前停留时间间隔至少在10min以上.严禁操作者背负着烟雾机加汽油.3.9冷却管高温部位在完全冷却前严禁触摸. 3.8每次施药完毕后,应先关药液开关,再关发动机油门.3.10密封空间内施药时,烟雾浓度应不超过0.2mL/m².3.11工作时严禁吸烟和进食.
4保养与存放
4.1停机后,按说明书进行保养,然后置于阴凉干燥环境中,严禁碰撞、挤压.4.2每天工作完毕后,药液箱内药液应清理干净.4.3烟雾机长期贮存时,应做到: a)药路系统应用柴油灌注清洗.b)发动机完全冷却后,放出汽油箱中的汽油.按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养,使其达到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