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396-2009
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鸡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Lushi chicke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门峡市畜牧局、卢氏县博康卢氏鸡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卢氏县畜牧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文忠、薛书超、索继军、高灵照、韩海军、孟朝军、肖赞奇、康相涛、徐廷生、温青智、陈碾管、赵波、苏建方、莫占民.
地理标志产品卢氏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卢氏鸡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识、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卢氏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5009.124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GB9695.2肉与肉制品脂肪酸测定GB9695.7肉与肉制品总脂肪含量测定GB16869鲜、冻禽产品NY/T823家禽生产性能名词术语度量统计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卢氏鸡Lushi chicken
在第4章规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词养的,符合本标准的小型蛋肉兼用型本地鸡种.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卢氏鸡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河南省卢氏县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要求
5.1自然环境
5.1.1气候
亚热带与北温带过渡性气候,年均温度12.6C左右,年最高气温39.3C,年最低气温一13.5C,极编温度一19.1C和42.1C,年均日照时数2118h.年均降水量692mm,年均相对湿度71.6%,适宜卢氏鸡的生长发育,
5.1.2地貌
造复杂,土壤成因多样,生物适生范围广,农作物以小麦、玉米、红薯、大豆为主. 地处豫西山区,森林覆盖率62.7%,平均海拔1221m.最高2057.9m,最低海拔520m.地质构
5.2饲养技术
见附录B.
5.3外貌特征
小型蛋肉兼用型鸡,体型结实紧凑,后躯发育良好,腿较长:毛色复杂,以麻色为多,冠型以单冠居多:胫多青色.公鸡以红黑为主.
5.4体尺体重
卢氏鸡的体尺体重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体尺体重
公鸡 母鸡项目 体重/g 体斜长/cm 轻长/m 体重/g 体斜长/cm 轻长/cm140 日龄 1 240~2 290 17~25 7~11 7 925~1 580 16~18 6 3~8 5250日龄 1 440 ~2 360 18~26 8~12.7 1 290 ~2 000 17~22 7~9.5360 日龄 1 540~2 580 19~26 8~12.7 1 360~2 200 18~23 7~9.500S 1 700~2 820. 22~27 8~12.7 1 524 ~2 280 18~24 7~9.5
5.5理化指标
卢氏鸡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 日 要求蛋白质含量/% 氨基酸总量/% 21~26 18~22脂肪含量/% 1 8~2. 3游离氨基酸总量/% 0 22~0 26注:以上数据为140目龄卢氏鸡胸肌鲜样含量.
5.6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指标
鸡肉中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指标
项 日 求表(Hg1/(mg/kg)铅(Pb)/(mg/kg)(As)/(mg/kg)六六六/(mg/kg) 滴滴涕/(mg/kg)敌酸畏/(mg/kg) 八园环素/(mg/kg) 应符合GB16869的规定金霉素/(mg/kg)土容素/(mg/kg)磺胶二甲嘧啶/(mg/kg)二氯二甲吡啶酚(克球酚1/(mg/kg)乙烯啡酚
6检验方法
6.1外貌特征 目测检查.
按NY/T823的规定执行.
6.3理化指标
6.3.1蛋白质 按GB/T5009.5规定执行.
6.3.2脂肪
按GB9695.7的规定执行.
6.3.3氨基酸总量
按GB/T5009.124的规定执行
6.3.4游离氨基酸总量
采集胸肌鲜样约30g,剔除可见脂肪和筋膜,绞碎,称取5g(精确到0.0001g),加人去离子水20mL,在冰浴中用T25型分散器(IKR)高速匀浆3次(22000r/min,每次10s.间隔10s),然后加人10%的磺基水杨酸20mL混合均匀,于4C下静置17h后,用中速滤纸过滤,滤液pH值用4mol/L氢 氧化钠调至2.2,再用去离子水定容至50mL,经0.25gm超滤膜滤除大分子,滤液按GB/T5009.124的规定上机测定.
6.3.5脂肪酸
按GB9695.2的规定执行.
6.4重金属及农药残留
按GB16869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
同一饲养条件、同时出栏的为一批.
每一批次随机抽样0.5%,每批抽样数不得少于2只.
7.3检验类别及项目
7.3.1出场检验
每批鸡出场前按外貌特征的要求,对出场鸡进行逐只检验,并抽样检测体尺体重,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
7.3.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外貌特征、体尺体重、理化指标、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指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每年首批鸡出栏前;b)饲养方法有较大变更或喂养饲料配比有较大变化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判定规则
7.4.1出场检验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即判为合格批或该周期型式检验合格.7.4.2不合格批允许逐只进行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次提交出场检验.7.4.3理化指标中蛋白质、脂肪、氨基酸总量、游离氨基酸总量及脂肪酸不合格项允许复验,复验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