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593-2009 钇铕钆氧化物.pdf

标志,检验,氧化物,物理性能,试样,推荐性国家标准
文档页数:5
文档大小:801.94KB
文档格式:pdf
文档分类:推荐性国家标准
上传会员:
上传日期:
最后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593-2009

钇铕氧化物

Yttrium-europium-gadolinium oxid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志春、邹彬、金燕华、张罐静.

钇铕氧化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钇铺氧化物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化学法制得的钇销氧化物,供制作荧光材料等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GB/T12690(部分)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GB/T14635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稀土总量的测定GB/T20170.1-2006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物理性能测试方法稀土化合物粒度分布的测定

3要求

3.1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如需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商.

表1

产品牌号 REO,不小于 171261 99 0 171257 99 0Y;O/REO 61±2 57±2Gd; O /REO Eu O /REO 33±2 6±1 35±2 8±1CeO La;O 0 000 2 0 000 2Pr.O 0 000 2 0 000 2 0 000 2 0 000 2N4 0 Sm; O 0 000 2 0 000 2 0 000 2 0 000 2稀土杂质 Th O 0 000 2 0 000 2REO Ho.O Dy:O 0 000 2 0 000 2 0 000 2 0. 000 2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Er;() 0 000 2 0 000 2杂质含量,不大于 Tm;0) Yh 0 0.000 2 0 000 2 0 000 2 0 000 2La O 0 000 2 0. 000 2Fe:O SiO 0 000 3 0 003 0 000 3 0 003非稀土杂质 CuO Caf) 0 000.5 0 001 0 000 5 0 001Pb) 0 000 5 0 000 5NiO CI 0 000 5 0 01 0 000 5 0 01灼减,不大于 1.0 1.0

GB/T 23593-2009

3.2物理性能

产品的中心粒径值(D[V.50])为2.0μm~4.0μm.需方如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3.3外现

3.3.1产品为淡粉色粉末.3.3.2产品应洁净,无可见的夹杂物.

4试验方法

4.2产品中氧化忆、氧化铺、氧化乳含量及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按供需双方协商的方法进行. 4.1产品中稀土总量(REO)的分析方法按GB/T14635的规定进行.4.3产品中非稀土杂质含量及灼减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的规定进行.4.4产品中心粒径的测试方法按GB/T20170.1-2006的规定进行,仲裁分析方法采用其方法(1).4.5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4.6产品外观用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1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2个月内 向供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检验.

5.4取样与制样

化学成分、物理性能仲裁取样数量按表2规定进行,每件(袋)取样量不少于10g,将试样充分混匀后,以四分法迅速缩分至所需量,装人试样袋密封.

表2

件(袋)数 15 6~g 50 ~100 001数的10%取整数件(袋)数的平方根取正整数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化学成分、物理性能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有一项结果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外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标志、包装

6.1.1桶(箱、袋)外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净含量、毛重、出厂日期及“防潮”标志或字样.

6.1.2产品分装于双层塑料袋或塑料瓶中,每袋(瓶)净重5kg、10kg、25kg,再将袋(瓶)置于桶(箱)内,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6.2运输、贮存

产品运输时严防淋南吸潮,应存放于干燥处,不得露天堆放.

6.3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注明:b)产品名称和牌号: a)供方名称:c)批号:d)净含量和件数;e)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g)出厂日期. f)本标准编号;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投稿会员:zidan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