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548-2009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Terminolog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土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同济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云堂、吴兵、赵静炜、庄剑波、侯永平、姚洪华.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术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相关的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气态氢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及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0042.1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术语
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19596和GB/T20042.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通用术语
3. 1. 1
将外部供应的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通过电化学反应直接转化为电能、热能和其他反应产物的发电装置.
3.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uelcellelectricvehicle:FCEV
以燃料电池系统作为动力源或主动力源的汽车.
3.1.3
在充分的浸车之后,在标准环境温度进行启动.一定的时间)期间车辆不应该启动,且应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
3. 1. 4
关机后启动,此时燃料电池系统的温度还在其正常工作温度范围内.
3.1.5启动时间start-up time在启动程序初始化后,燃料电池系统达到规定输出功率的时间.注:包括热启动时间和冷启动时间.
运行压力operatingpressure系统在工作时的压力.
3.1.6
3.1.7
将高压压力容器或管路中的压力降低至工作所需压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