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472-2010 分析仪器质量检验规则.pdf

样本量,测量,试验,质量检验,过程,推荐性国家标准
文档页数:15
文档大小:3.41MB
文档格式:pdf
文档分类:推荐性国家标准
上传会员:
上传日期:
最后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472-2010

分析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Quality inspection provisions for analyzer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马雅娟、金丽辉.

分析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质量检验规则.包括检验分类、检验分组、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分析仪器及仪器附件(以下简称仪器)的出厂检验、周期检验和型式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计划(1SO 2859-1;1999 IDT)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793.1一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1EC61010-1:2001 IDT)

GB/T11606-2007分析仅器环境试验方法

JB/T6214仅器仅表可靠性验证试验及测定试验(指数分布)导则

3术语、定义和符号

3.1术语和定义

GB/T2828.1-2003和GB/T2829-20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1质量特性quality property

对仅器技术状态的描述.一般由功能、技术参数、性能特性三部分组成.

3.1.2

是指那些对于达到预定要求至关重要的性能.

3.1.3

是指那些更多地受零部件或设备品质影响而较少受生产工艺或生产技能影响的特性,以及那些要求特殊工装或特殊环境的性能.

3. 1. 4

A类不合格nonconformity type A[GB/T 2829-2002中 3.1. 8]

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3.1.5

B类不合格nonconformity type B

[GB/T 2829-2002中 3.1.9]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GB/T 25472-2010

C类不合格nonconformity type C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GB/T 2829-2002 中 3. 1. 10]

3.1.6

3. 1. 7出厂检验routine inspection为确认仪器是否符合出厂要求,在出厂前对每台仪器所进行的检验.[GB/T 13966-1992 中 2. 104]

3. 1. 8周期检验periodic inspection为确认仪器制造过程稳定性,按规定要求定期对仪器所进行的检验.[GB/T 13966-1992 中 2. 106]

3.1.9 型式检验type inspeetion[GB/T 13966-1992 中 2. 103]

3.1. 10 产品标准product standard固化产品技术状态的文件.它是制造、检验、评价产品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对象可以是一个产品,也可以是一类产品.

3.2符号和缩略语

本标准使用的符号和缩略语如下: N批量n样本量注:有必要区分第一样本量,第二样本量时、分别加上足码1..例如n:表示第二样本量.) AQ1L一接收质量限(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DL--判别水平Ac接收数、合格判定数注:有必要区分第一、第二合格判定数时,将足码c分别改为12..例如A表示第二合格判定数.Re拒收数、不合格判定数注:有必要区分第一、第二不合格判定数时将足码e分别改为1、例如R:表示第二不合格判定数. [Ac,Re]-一次抽样方案判定数组[AA,R,R]二次抽样方案判定数组

4一般要求

4.1检验分类

仪器的检验分为:a)出厂检验;b)周期检验; c)型式检验.

4.2出厂检验

4.2.1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以判断提交的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4.2.2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并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要时,订购方可派代表参与.4.2.3出厂检验是对产品部分质量特性(通常都是最重要的一些质量特性)的检验,产品标准应规定出4.2.4出厂检验应逐台检验,可以是的出厂检验项目都执行100%检验:也可以是其中一部分项 厂检验的项目,必要时还应规定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顺序.出厂检验一般应采用非破坏性的试验方式.目采用100%检验,而另一部分项目采用抽样检验.

4.2.4.2属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抽样检验:

a)受零部件或设备质量影响大而受生产工艺和生产技能影响较少的质量特性:c)检验方法复杂,检验成本品贵或所需检验工时太多的项目; b)由设计结构决定的性能特性;d)可能导致样品破坏的安全试验项目.

4.3周期检验

4.3.1正常生产的产品,应定期或在积累一定产量时进行周期检验,以判断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能否保 证质量的持续稳定.检验周期,通常规定检验周期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最长不宜超过三年.也允许按照产品制造的数量规定检验周期.4.3.3在同一产品标准中,允许针对不同试验组规定不同的检验周期,如可靠性试验的周期可适当延 长至五年.4.3.4周期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其他质量检验单位执行.应出具周期检验报告.4.3.6需要时,可将周期检验并入型式检验同时进行. 4.3.5周期检验样本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

4.4型式检验

4.4.1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项目试验的检验,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制造者是否具备生产该产品的能力.

4.4.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仅器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b)仪器转厂或转移生产地时:c)仪器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d)仪器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报告.4.4.4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

4.4.3型式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质量检验技术机构执行.应出具型式检验

4.5检验项目及试验分组

4.5.1仪器的检验项目可分为(但不限于)六个试验组:A组主要包括外观、功能、安全性能和重要质量特性等检验: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投稿会员:zidan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