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法规[2006]494号文公布自2007年03月01日起实施
人民交通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Chuanbo Yu Haishang Sheshi Fading Jianyan Guize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Yanhai Xiaoxing Chuanbo Fading Jianyan Jishu Guize 2007正文设计:孙立宁责任校对:李东责任印制:(100011北京安定门外外管斜街3号0106498140064960094) 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交实书店经销开本 :850 × 1168 1/32印张 字数: 千2007年1月第1版2007年1月第1般第1次印刷总第1次印刷 印数:0001-5000册定价:40.00元统书号:15114-1013
目录
第1节一般规定 5第2节检验与证书 8
第1节船舶结构 16第2节 机械设备 16第3节电气装置 18
第1节乘客定额 20第2节布置 20
第1节 第2节 一般规定 22第3节灭火设备 结构防火与布置 24 22
第1节一般规定 2第2节 第3节 完整稳性 分舱与不沉性 27第4节 载重线 IE2 32 31第5节 吨位 37
第2节 第1节 信号设备 无线电通信设备 39 41第3节 航行设备 42第4节 教生设备 43第5节环保要求 47
第7章液化石油气(LPG)动力小型船舶的附加要求 48
第1节一般规定 48第3节LPG供气系统 第2节LPG发动机 50 50第4节布置与通风 53第5节探测与报警系统 54第6节结构防火与消防用品 第7节其他 5455
总则
1法令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本局是依照该条例规定的检验管理的主管机关.
条规定,船舶、海上设施除三十一条规定外人集装箱的检验制度和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十九技术法规由本局制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推后公布施行:
2宗旨
2.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为保障海上船舶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以及保障起重设备安全作业等,制定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X以下简称本法规).
应的法定证书,以证明其符合我国政府的有关法令、条例和满足本 2.2对符合本法规要求的国内航行沿海小型船舶,应签发相局有关规定和标准,适合于在中国海域航行和作业.
3适用范围
明外,本法规适用于船长5至20m以下的沿海小型船舶,对船长 3.1本法规适用于国内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船舶.除特别指20m及以上的国内航行海船,应符合本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应规定.对游艇的法定经验发证规定,本局将另行制定.
3.2本法规未规定者,本局另作规定或给予特殊考虑.
4申请与费用
4.1船舶人或经营人,应按规定向有关船舶检验机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