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HAASS 体 标 准
T/AHAASS 025-2026
鸭细小病毒病防控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duck parvovirus disease
安徽省农学会 发布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郎溪县农业农村局、萧县杨楼镇农业农村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晓苗、潘孝成、戴银、王洁茹、张家成、赵瑞宏、周学利、侯宏艳、沈学怀、尹磊、股冬冬、刘亚云、丁波.
鸭细小病毒病防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鸭细小病毒病的诊断、预防和控制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鸭细小病毒病的预防和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T472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SN/T5669鸭细小病毒病检疫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鸭细小病毒duckparvovirus
有典型的线性单链DNA基因组.基因组大小约5.0kb,只有一个血清型.病毒结构多肽有3种,分子量分 又称为新型鹅细小病毒、鸭源鹅细小病毒,属于细小病毒科细小病毒亚科依赖病毒属,无囊膜,具别为85(VP1)、61(VP2)和57.5(VP3)KD.
3.2
鸭细小病毒病duckparvovirus disease
又称鸭短喙-侏情综合征或大舌病,是由鸭细小病毒感染维鸭引起的一种以生长迟缓、上下喙萎缩、舌头外露下垂、肢行、瘫疾以及翅腿易折断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传染病.
4诊断
4.1流行病学
具有明显季节性,每年10月份到次年5月份发病较多:传播速度较快,以肉鸭最为严重:10-30日龄易感,1周内也可发病:发病率一般约10%,严重时能达到20%~30%,死淘率一般在3%以下.病毒可通 过水平传播(消化道/呼吸道)和垂直传播(经蛋),且在环境中抵抗力强,可长期存活于水源、饲料、器具中.
4.2临床症状
病鸭上下喙较短,鸭舌突出外翻(见附录A):站立不稳,双脚向外盆开呈“八”字状,严重时出现跛行甚至瘫痪:眼圈周围羽毛湿润、流泪:采食困难或无法采食,瘦弱,体重低于健康鸭20%以上, 成保儒“僵鸭”.
4.3病理变化
舌部水肿、增大、结缔组织疏松:骨质疏松质脆,容易断裂:肠道卡他性炎症,肠黏膜充血和/或轻微出血,严重时可导致肠黏膜脱落,在肠道中形成肠栓.
4.4实验室检测
4.4.1样品采集
无菌采集临床发病鸭的舌、肝脏、脾脏、肺脏、肾脏等,装入无菌采样袋或其他灭菌容器并编号,于2C~8C冷藏或-20C冷冻保存.
4.4.2聚合酶链式反应(PCR)
按SN/T5669执行.
4.4.3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式反应(实时荧光PCR)按SN/T5669执行.
4.5结果判定
4.5.1符合4.1、4.2和4.3,判定为疑似鸭细小病毒病. 4.5.2符合4.1、4.2和4.3,且符合4.4.2或4.4.3,判定为鸭细小病毒病.
5预防
5.1引种管理
5.1.1从外地引种时,应取得原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5.1.2到达引入地后,种鸭应在专用隔离场隔离饲养30天以上,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饲养. 5.1.3不应从疫区引进种蛋和种鸭.
5.2饲养管理
5.2.1规模鸭场的防疫条件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5.2.2应控制人员、车辆和物质出入鸭场.
5.2.3人员入场应经消毒通道喷雾消毒后方可进入:进入鸭舍前还应在鸭舍门口的消毒池或消毒垫消毒鞋底1~3min.
5.2.4饮水器、喂料盘等用具在入场前应高压冲洗、消毒:使用前应采用消毒剂溶液浸泡30min以上, 清水冲洗后晾干.
5.2.5车辆入场前应高压冲洗、消毒,消毒后的车辆应经专用通道或消毒池入场,消毒车辆停放专用停放区,避免消毒后车辆二次污染.
5.2.6场区消毒池或消毒垫中的消毒药剂应一周更新一次,圈舍、饲饮用具、饲料槽、饮水器等要定期清洗消毒,采用不同种类消毒剂交替使用,操作参考NY/T1167的规定执行.
5.2.7及时清除场区内粪便和污染的垫料,并符合GB/T36195的规定. 5.2.8减少应激因素,如鸭舍温度、湿度突然变化、光照的骤变、噪音、惊吓等.
5.3免疫接种
当尚无国家批准的商品化疫苗时,可使用鸭细小病毒高免血清或卵黄抗体于7日龄时进行被动免疫.
6控制
6.1发病处理
根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剖检病变,结合实验室检测做出的诊断结果,可作为发病处理的依据.当发生鸭细小病毒病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理.
6.2隔离、消毒措施
发生本病后,立即将未发病鸭隔离防护,病鸭不应外调和出售,停止放牧.同时对鸭舍、环境、用具等可能接触的物品严格消毒处理,消毒剂的选择与使用应符合NY/T1167的要求.
6.3治疗措施
细菌继发感染,饮水或饲料中加入择广谱性抗病毒中药.兽药的使用应符合NY/T472的规定. 发病时大群可选用鸭细小病毒高免血清或卵黄抗体注射治疗,同时配合药敏试验选择的抗菌药防止
6.4无害化处理措施
病死鸭无害化处理措施见《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污染垫料、诊疗废弃物(注射器、抗体瓶)同步无害化处理,不应随意丢弃.
7记录档案
7.1鸭场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引种、隔离情况、免疫记录(疫苗/抗体名称、剂量、时间、操作 人员)、疫情发生与处理情况、无害化处理记录等.7.2档案保存依据《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且保存期不少于2年.7.3可建立电子档案.